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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本文討論的材料說明

 

梁漱溟先生著作甚多,從早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921)出版後,尚有《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1932)、《鄉村建設理論》(1936)、《中國文化要義》(1949)、《人心與人生》(1984)等,但說到梁漱溟先生的這一套歷史文化哲學的觀點,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中即已定案,在他的後期的著作中,並沒有改變基本立場,只是對於其中的儒學的義理有著若干名詞使用界定上的更正,整個論述主軸依然是他終生的意見。在1929年的八版自序中他說:

 

「這書的思想差不多是歸宗儒家,所以其中關於儒家的說明自屬重要;而後來別有新語,自悔前差的,亦都是在此一方面為多。總說起來,大概不外兩個根本點:一是當時所根據以解釋儒家思想的心理學見解錯誤,一是當時解釋儒家的話沒有方法,或云方法錯誤。大凡是一個倫理學派或一個倫理思想家都必有他所據為基礎的一種心理學。所有他在倫理學上的思想主張無非從他對於人類心理抱如是見解而來。而我在此書中談到儒家思想,尤其喜用現在心理學的話為之解釋。自今看去,卻大半都錯了。」[3]

 

文中可見,梁漱溟先生論於此書中的重大立場皆未有改變,只是對於自己討論儒家學說的說法不能滿意,而本文是以梁漱溟《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書中的比較觀點為討論對象,因此此書仍是本文討論之主要材料,至於系統性哲學理論分析中的儒家部分的缺失,梁漱溟先生則是企圖在日後的著作中逐步修正之。同一篇序文中又言:

 

「而由近年心思所結成的《中國民族之前途》一書,卻將次寫訂出版。是書觀察中國民族之前途以中國人與西洋人之不同為主眼,而所謂中西之不同,全本乎這本書人生態度不同之說,所以兩書可算相銜接的。」[4]

 

文中可見,在日後的專著中仍然持有《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中的東西比較觀點,特別是從文化創造方向所選擇的生活態度一事,這便是梁漱溟分析問題的根本立場。至於對於儒學分析的錯誤為何?他在《人心與人生》自序中說:

 

「從前那本《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原是討論人生問題,而歸結到孔子之人生態度的。自然關於孔子思想的解說為其間一大重要部分,而自今看去,其間錯誤乃最多。根本錯誤約有兩點。其一,便是沒有把孔子的心理學認清,而濫以時下盛談本能一派的心理學為依據,去解釋孔學上的觀念和道理,因此就通盤皆錯。其二,便是講孔學的方法不善,未曾根本改掉前人以射覆態度來講古書的毛病。」[5]

 

筆者認為,梁漱溟先生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中是一歷史哲學及文化哲學的思路,至於系統性哲學的討論並非他的專長,因此此處所說的對於孔學討論的缺點當然確實存在,然而,這項缺點即便在他的後期的著作中依然沒有全面地理想地進展,他在《人心與人生》的<書成自記>中說到:

 

「一九二一年愚既有《東西文化及其哲學》講稿發表,其中極稱揚孔孟思想,一九二三年因又於北京大學哲學系開講儒家哲學一課。在講儒家倫理思想中,輒從我自己對人類心理的理解 而為之闡說。此種闡說先既用之於《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其中實有重大錯失,此番乃加以改正。其改正要點全在辨認人類生命(人類心理)與動物生命(動物心理)異同之間。此一辨認愈來愈深入與繁密,遂有志於《人心與人生》專書之作。」[6]

 

梁先生一直以來規劃中要寫作《孔學繹指》的專書,但始終未及寫出,但由前文觀之,《人心與人生》即是改正《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專書中的論於孔學之錯誤之重要著作,然其方向卻仍是一心理學研究的方向,仍非系統性哲學建構的方向,因此以筆者之見,仍非深入儒學整個學派內部作體系建構的型態定位之研究作品,因此固然梁先生自己對他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中儒學義理的說明並不滿意,但是他的其他著作的討論方向卻皆已非此一方向,而此一方向的論點又是他後來所關注的其他問題的文化觀點的基礎,因此本文即以《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之作中的歷史文化哲學的觀點以為討論的主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