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至明代,自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起,开凿于南宋伪齐刘豫时期,流经历下(今历城)、章丘、邹平、长山(现大部并入邹平)、新城(今桓台)、高苑(今高青)、博兴、乐安(今广饶)[①],曾经广惠沿线的小清河转以壅塞决溢为常,流域内百姓深受水患危害,河流治理成为地方官绅不得不面对的日益严峻的问题。由此,从明代成化(1465至1487年)至清代乾隆(1736至1796年)年间,小清河流域各地官绅基于自身的角度与立场,纷纷提出自己的治水主张。综合考察、分析这些不同的治水主张,体会其中观念的变化及演进路径,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这一较长历史时期内小清河治理思路演化、发展的逻辑进程,其中展现出的某些经验及教训,对于今天的河流治理不乏启示意义。
一
明代永乐年间,小清河流域水患连连,曾经造福两岸百姓的河流逐渐转变为“小害河”。明代刘珝在《大清河记略》中所说:“往来舟楫浮于二河(指大清河、小清河),盐商遍于齐鲁,诸道水利鲜与为俪。自永乐初以来,堙塞不通,水失其经,一值天雨,茫茫巨浸,坏民田庐,弗以数计。”至明成化癸巳年间(1473年),山东参政唐虞向巡抚牟俸提出了治河建议。唐虞说,“今二河(大清河、小清河)为患,守土诸君子,以频年饥馑、民不任劳为辞”,即面对频繁的水患,地方主政者多以“频年饥馑”,难以投入人力物力为由,在小清河治理这一问题上难有作为。针对这种局面,唐虞因势利导,认为“彼不知救荒之中,有可以兴利者;役民之中,有可以济民者”,即将救荒与兴利、役民与济民结合起来,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以全流域疏浚为主,对小清河进行治理。这次治理,对全河干道进行疏浚,“自历城浚堰头,入至乐安”;为适应通航和防洪需求,根据河道内的实际情况,“其河内备浅,又置潴水闸;防溢,置减水闸,闸傍各凿月河,总二十有八”,建立潴水闸保持水位,设立减水闸和月河,防止水溢堤坝[②];同时,为减少上游洪水冲击,“又开支脉沟,遇大水,则开闸分流以杀其势,旱则闭之”。最终,治理后的小清河“河常无虞,东方盐货仍得抵于张秋”,频繁的河患得到平息,小清河航运功能得以恢复。[③]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治理思路上,由唐虞主持的治河工程体现出如下特点:在治理意图或曰目标上,追求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力图在消除水患的同时,恢复河流的水利功能;在治理区域上,主张对全河干道进行治理;在治理方法上,疏导与分流相结合,以疏为主治理全河干道,并通过开挖分流河道——支脉沟分流上游来水,同时辅之以设闸的办法达到潴水或减水的目的。
在唐虞主持治河六十年后,即嘉靖十三年(1534年),小清河博兴以西上游、中游河段[④]重又淤塞,水患不断,“小清之道,自博兴而西,及淯、漯、孝妇诸河皆决塞为害。历下之东北百里,水盘回山阜,道多梗塞。每秋雨暴涨,溪溃川奔,漂居庐,灾禾稼,济人之忧莫甚焉”,小清河流域博兴以西的淯河、漯河、孝妇河诸支流由于淤塞,每至汛期来临,河水暴涨,导致堤溃水溢,百姓禾稼、住所湮没。为解除水患,时任山东巡抚袁宗儒本着“善者顺其性,莫与之争;为之,委以杀其势,斯转害为功”的思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自博兴达历下,开小清故道几三百里”,疏通博兴至历城小清河干道约三百里;疏郑黄沟,分新城之流;疏新河,杀乌河之势,其淯、漯、孝妇诸河,则浚其塞、导其支而树之防”,对小清河支流郑黄沟、新河,以及淯河、漯河、孝妇河进行疏通,修固堤防[⑤];对新城境内的清沙泊,“役夫七百五十名,筑补旧堤长三百六十四步、阔七步、高四尺,修渠长十八里有奇”[⑥],即通过筑补旧堤,修建水渠,疏堵结合治理清沙泊。通过整治,小清河水患得以平息。综上所述,袁宗儒的治河思路主要表现为:在治理意图上,除害与兴利相结合,追求“转害为功”; 在治理区域和治理方法上,以疏为主,疏堵结合,注重对小清河上、中游干道和支流河道,以及重要水泊进行疏浚,并修补堤防。
通过上述考察可以说,在治理目标上,袁宗儒与唐虞皆追求化水害为水利,主张基本相同;在治理方法上,两次治水都以疏浚河道为主,具备一定的相似性。然而,在治理区域上,与唐虞主持的全流域综合治理相比,袁宗儒仅着眼小清河上、中游流域的治理,治河主张表现出重局部、轻整体的特点;对主要分流上游来水的支脉沟,也未给予重视。应该说,对于一条主要因淤塞而致泛滥的河流,上段河道冲决泛滥,下段河道必然易于淤塞;下段河道淤塞不畅,上段河道势必难以持久稳定;河流干道淤塞,支流河道必然冲决为患。由此,尽管在治理目标方面,袁宗儒主张“转害为功”,化水害为水利,但在治理区域上却限于一隅,未能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治理区域与治理目标的背离成为袁宗儒治理思路中难以克服的矛盾。然而,从袁宗儒开始,直至清乾隆初年,尽管重视河流下游治理的意见曾经出现,但从工程实践的角度看,小清河治理的重点一直集中于上、中游,尤其是中游新城、高苑河段。另外,对分流河道支脉沟,自唐虞主持开挖后,直至清康熙年间,张鹏主持治河时,方提出进行全线挖浚,之后再至李树德领导治河时,始从工程层面对其展开较大规模的疏浚。
与唐虞相比,由于治河思路存在着内在的缺陷等原因,袁宗儒主持的小清河治理工程效果并未持久。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即袁宗儒治河十年后,小清河上、中游再次淤塞,水患复发,时任山东巡抚端庭委任青州府推官陈珪负责治理。陈珪在详细勘察并广泛询访的基础上,对小清河上、中游水患频发的状况进行了详细描述:
大约高苑等县水患由章丘之东有漯河一条,流二十五里,至小清河故道柳塘口,横过淤河而直趋邹平以下、高苑以上之驾鸭湾,则溢而泛滥横流,为诸邑之害最甚。次则青阳驿后之浒山泊,邹平县西之沙河、县东之白条沟,皆受章丘、邹平一带山壑之水,下注小清河,至朱家湾之夏旺口,下流淤塞,乃决岸而西,亦会于驾鸭湾。旧时小民无识,为堤于湾之下,水既有源,势不可捍,则横冲小清河之北岸,而入小清河故道,流二十里而至刘家口,又横决北岸而出,以泛滥于数邑之地。又次则青沙泊之水,亦决故河而入,乃决北岸而出为蔡家口。又次则孝妇河决岔河口而出,诸水辏合,汇为巨浸,一望无际,此高苑等三县之所以受害也。
陈珪还从地理地势的角度,对水患的原因进行了形象叙述:
盖自龙山驿而东,环章丘、邹平东南皆山也,诸山譬则屋之脊也,山下诸水譬则屋上瓦陇间之水也,小清河譬则前瓦口横盛滴水之笕槽也,新城、长山、高苑、博兴、乐安之地譬则人家之庭院也。今小清河淤塞,譬则笕槽中有物作梗,而瓦水溢出,流满于庭院矣。[⑦]
在陈珪看来,因故道淤塞而导致的河流南岸诸山之水难以顺畅下注,是小清河水患频发的根本原因。由此,本着“若开浚小清河故道,是剔去笕槽中之物,而瓦口之水循笕槽而注于所当注之地”的思路,开通小清河淤塞的河道,成为陈珪治河的首要选择。然而,与明代前两次治河将除害与兴利相结合的意图不同,在陈珪看来,“今非为通舟楫计,乃为除害计耳”,即由他主持的小清河治理仅将目标锁定为“乃为除害计耳”。在这样的目标引导下,陈珪不追求小清河全线通航所带来的舟楫之利,认为既然“章丘淯河而上诸山之水,虽经小清河故道而径趋大清者不知其几……不为东方之害,则自此以上小清故道开之无益,所以不必开也”,即在章丘淯河以上的小清河已经淤塞,其南岸诸支流河水流入大清河,难以对沿岸地区造成危害的条件下,不对这里的小清河干道进行疏通。[⑧]
对于章丘、邹平境内的漯河,陈珪认为,“惟淯河以东八里许为漯河,较诸河为大,发源于邹平之会仙山下,北流至小清河故道柳塘口、高家庄坏闸,横注而下,至二十五里许,则泛滥弥漫,至驾鸭湾而与诸水合,汇为巨浸,其害居诸水之半”[⑨],即发源于邹平境内的漯河对小清河上、中游章丘至高苑段两岸的危害“居诸水之半”,成为水患发生的最重要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经反复实地查勘,在不考虑小清河恢复通航的前提下,陈珪以为,可将漯河改道西流,与淯河合流而入大清,彻底解除漯河对小清河上、中游地区带来的危害。
对开通于成化年间,起自高苑,流经博兴、乐安县境,已淤塞的支脉沟,鉴于“在高苑、博兴境内者,今已没于巨浸之中,其在乐安境内者,已淤为民田”,因此“不必复开”。与此同时,又认为应待支脉沟“河道水涸之后,寻其近便小清去处名为渰沟者,徐议浚之,使有以泄诸泊之水于小清足矣”。可见,虽然意识到小清河上游来水需要分流,但对支脉沟在其中发挥的应有作用,陈珪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⑩]
对于下游河段的治理,陈珪以为:“乌河之下为博兴之湾头,自此以下,乌河之水循小清故道而流,两不为害,但自乐安石辛镇而下,至海口二百里,河身仅三丈许,水深止六七尺,其间两岸口子不下三四十处,堤内之水往往与高苑流来堤外之水相平,出入无定,须俟上流河通、下流水落之时,有口所当筑堤、所当修淤、所当浚者,再行估计,徐议兴工,故留乐安与附近临淄之夫未用,盖有待也。”[11]虽然已经认识到小清河下游河道容水量相对不足,但考虑到“堤内之水往往与高苑流来堤外之水相平,出入无定”的实际情况,陈珪以为,对这里的治理,应该“俟上流河通、下流水落之时”,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再行估计,徐议兴工”,再进行评估谋划,并渐次讨论或疏浚、或筑堤等治理工程的开展。显然,陈珪对河流下游治理采取了相对消极的态度。
在治河实践中,在陈珪主持下,“始事于三月,毕功于五月”[12],以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疏通小清河自章丘至博兴城南上、中游干道河段,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小清河水患。不过,因齐东县强烈反对,章丘漯河改道齐东大清河的主张最终没有施行,而小清河干道下游疏浚也未进行。在上、中游来水没有减少,分流河道支脉沟仍然淤塞,以及下游河道容水量未增加的状况下,由陈珪主持的小清河治理工程在平息水患方面的作用,注定是短期和暂时的。
在明代大规模治理小清河的历史进程中,从陈珪开始,治河目标发生重大转向,即由除害、兴利相结合转向“苟不为害则已”,即不追求河流的兴利如航运等功能,而单纯要求消除水患即可。至此,小清河的治理预期被大幅调低。治理预期的调低意味着治理难度的降低和治理工程量的减少。不过,即便在这种状况下,由于对河流下游干道和上游分流河道——支脉沟在消除水患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陈珪的治理思路中仍存在着治河目标与治理区域相互背离的内在矛盾。但由陈珪提出的“苟不为患则已”的治河目标影响深远,直到清乾隆年间徐绩主持治理小清河时,仍以平息河患为主要目标。
二
进入清代,小清河特别是上、中游流域水患严重依旧。面对严峻的形势,自康熙前期至乾隆年间,主政山东及省辖相关各地的官员不断谋划治理小清河,治河观念与治理思路较明代有了明显变化,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山东巡抚张鹏组织治河,系清代首次大规模小清河治理行为。张鹏组织治河时,小清河流域的水患状况与明代相似,水患肆虐的发生地主要集中于上、中游,流域内邹平、长山、高苑、新城等均遭水患,其中新城、高苑受灾尤其严重;新城与高苑在支脉沟开通问题上意见向左,乃至尖锐对立。对于水患发生的原因及沿线百姓因水患造成的紧张关系,张鹏在《重浚小清水议》中描述详尽:
(漯河)自万家口于顺治四年(1647年)决河一道……而章邱之地遂遭水患……新决漯河之水与浒山泊合……行八里至对门口,又东会邹平之沙河,合而为一,其势益悍不可御,竟穿小清故道折而之北,决河一道,亦平地弥漫,而邹平迤北之地,遂遭水患矣。自是漯河、浒山、沙河行三十里,合奔白云湖……湖不能受,其横决泛滥,有更甚于浒山泺者,而长山膏腴之地,尽成泽国矣。湖之下为陶塘口,诸水直注陶塘,复不由小清河故道而尽归清沙泊。夫清沙泊者,新城蓄水之处,今诸水汇焉,至新城而别无所之,是一弹丸之新城,竟为众水之归垆矣。田舍坟庐,尽皆漂没,新民其能堪乎?夫新城在南岸,高苑在北岸,中分小清河以为界,新城堙废,而高堤坚固,新居上游独当水患,高凭堤以为固,率男妇万人,寝食其上,以御新人之决,弓矢刀石,相向如仇雠、如敌国,抅诉格斗,于兹数十年矣。[13]
由于漯河、沙河,以及浒山泊、清沙泊等沿线河流湖泊洪水泛滥,冲决小清河等原因,致使沿线地区洪水为患。在“居上游而独当水患”的新城[14],因北邻县高苑“凭堤以为固”,泄水不畅,致使两地“相向如仇雠、如敌国”,关系紧张长达“数十年”。经过详细地考察、分析,张鹏认为,新城等地受灾的原因“在上流不在下流也,在故河不在新河”,即河患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小清河岔河口以上部分河道被冲决,水失其经,由此泛滥所致。原因既明,张鹏提出了“治本之法”,总体原则是“治小清河之上流,疏小清河之下流”,主要措施则为“复以小清河之故道,截小清河之新道”。[15]具体而言,“治小清河之上流”,主要是指通过疏浚已淤塞的自章丘高苑段河道和分流河道支脉沟,以及建闸堵塞决口等方式,使河水回归故道,畅流下注。张鹏说:
夫漯河至万家口东徙,遂淤故道约三十里,今当浚之,仍使东行,议于万家口新决河不必堵塞,宜建石闸,以使漯河之水不入决河……而章丘永无水患矣。水既不入决口,自不入浒山泺……而邹平西北之地永无水患矣。八里至对门口,此地原增沙河,水为更横,议建石闸一,使水不北行趋白云湖,而邹平东北之地永无水患矣。对门口之下,本小清河故道,约三十里许至郭家口……仍浚为深阔之河。出郭家口使与长山之旧口通,则无水至白云湖,而长山之地永无水患矣。旧口至陶塘口约三十九里,清河不治,白云湖所受湖泊诸水,直趋陶塘口。使清河治而无水至白云湖,自无水至陶塘口。陶塘口之左为小清河故道,右则新城之清沙泊,泊南北宽止五六里,东西长止八九里,今竟汇众水以为归,排山倒海,势同稽天巨浸,况复诸水横于南,孝妇河之水横于北,一派汪洋,历有年所。新民能不为沟中之瘠乎……今议:或黑水湾,或军张道口,建石闸一,其下支脉沟旧道,当浚疏深阔达五空桥。再下五道口、尹家泊……凡浅阻之处,通加浚疏,合新城所涨之水,徐徐起闸宣泄,无使暴怒冲激,前水入海,后水复流,逐渐放行,新城之地不逾月即可涸出,既有济于新城,又无害于高苑,诚两得之策也。[16]
“疏小清河之下游”是张鹏提出的治理总体原则的另一重要方面,主要是通过疏浚淤塞的小清河与岔河交汇处岔(河)口以下,至博兴湾头河段河道的方式,使河水顺畅下注,解除水患。张鹏说:
小清河至岔河与孝妇河合,至此而下,土人统名孝妇河,或统名小清河。由岔河十里至通济桥,又五里至伊家园,伊家园五里至闸上,又十五里至湾头,接入乌河……伊家园以下,地久淤垫,必多阻塞,遂云河身俱高,若使深通,俾湾头不致湍激,便可顺趋入海,又何有不行之患乎?此疏下流之法也。[17]
张鹏还详细考察了小清河长山至博兴段南岸诸支流流域的水患状况,并提出了治理方法:
至长山孝妇、范阳、黄土崖等,亦岁为新城患。余又循孝妇河故道,迹其源流,原合范阳河、米沟河、干沟河,由刘家等庄入岔河,归小清入海。自吕家庄口决,不由旧河,反由邹平毛张等庄,经新城入马踏泊、清沙泊,灌新城,下冲博兴等县,为害甚大。使自吕家庄建石闸一,使并黄土崖等水,仍归岔河与小清河合,而诸邑更可永庆安澜矣。[18]
由于小清河南岸支流孝妇河“自吕家庄口决”,致使河水经新城分别流入东、西两侧的清沙泊、麻大泊,为患新城与博兴。张鹏主张在吕家庄决口处建立石闸,使孝妇河水仍沿旧道归入小清河,以解除水患。
总而言之,张鹏的治水思路,可概括为以下几点:在治水区域上,主张对全流域河流干道进行治理,对分流河道支脉沟以及支流孝妇河的治理予以充分重视。在治理方法上,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主张对全河干道进行疏浚;疏浚支脉沟,并在小清河水入支脉沟处建闸调节水流;在疏浚孝妇河的同时,辅之以筑坝堵水,以使水归旧道。这正如其本人所总结:
水合则强,分则弱,急则怒,缓则平,通则行,阻则滞。今以蜿蜒六百余里,一脉流通之清河,竟截而为数节,又益之以湖泊,以助滔天之势,其害宁有穷乎?犹人之一身,其发源之漯河,咽喉也;所经邹(平)、长(山)、新城、高苑等处,如人之腹与肠胃,传送受载之府也;至乐安入海,尾闾也。人身一处血脉不通,则人必病;水脉一处不通,则水必为灾矣。今小清故道既通,石闸复建,即使山水迅发,皆趋正道入海,万不得已而启万家口闸泄之,启对门口闸泄之,启黑水、军张闸泄之。向蹙地受水而泛之河泊,今扩地受水而纳之故道,谓仍足为害者,吾不信也。[19]
与明代的陈珪相比,张鹏在注重小清河博兴城南以上河段治理的同时,给予下游以更多的关注,并更加重视支脉沟的疏通,更多关注小清河流域支流的治理,治水思路的整体性、系统性更强,治理内容更为丰富、具体,治理思路更加科学、合理。不过,虽然给予支脉沟和小清河下游干道以相对较多的关注,张鹏所主张的治理重点仍然是小清河上、中游河道,主要是疏浚章丘至高苑陶唐口段河流干道。另外,从工程实践的角度看,张鹏主持的治理工程开工不久即停工;对于支脉沟的治理,因地方官绅反对,并未开展,而军张口闸反被毁塞;在孝妇河流域,于吕家庄建闸的设想也未能实施,致使小清河上、中游地区尤其是新城附近水患依然频繁。可以说,由于实践的限制,张鹏的主张更多地停留在设想和规划层面。
延至康熙三十三年 (1694)年,桑格就任山东巡抚,新城附近水患成为其治理重点。桑格在详细查勘的基础上,指出水患原因并提出治理意见:
山东新城等县地方,有小清河,其南岸即系清沙泊,岸身单薄, 每遇大水,冲决不常。请于泊之南涯筑一坚堤, 浚泊使深广,足以容水, 可免冲溃之虞。又有孝妇河,其旧河淤塞, 新河浅阻,各庄多被水患,请将新河挑浚。又自旧河头至麻大泊西,挑河一道,使水归漕。[20]
在桑格看来,新城等地发生水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清沙泊容水不足,以及孝妇河河道不畅等原因。原因既明,桑格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意见:在清沙泊南岸“筑一坚堤,浚泊使深广,足以容水”,即以堵为主,截断泊水对南岸新城各庄的威胁,同时,辅之以浚深湖泊,以提高清沙泊容水量;因孝妇河“旧河淤塞,新河浅阻,各庄多被水患”,于是提出“将新河挑浚”,并“自旧河头至麻大泊西,挑河一道”,以“使水归漕”,即一方面舍旧河不治而挑浚新河,另一方面再开挖新的河道,进而达到两条新河并行,将孝妇河水彻底引入麻大泊,消除水患的目的。本着这样的思路,在清沙泊南岸筑起堤坝,使清沙泊之水对新城十三庄的威胁大为减轻。同时,以筑坝堵水与疏浚新河、开挖新河道相结合的方式,将孝妇河水全部引入麻大泊。经过治理,孝妇河河道保持稳定达八十年之久。
由上所述,在治河思路方面,桑格与张鹏明显不同:在治理目标上,变消除全流域水患为仅仅着眼于免除新城附近水患;在治理区域上,将全流域治理变为专治孝妇河下游及清沙泊;在治理方法上,将以疏浚旧道为主转变为疏浚、开挖新河道和筑坝堵水并重。
不过,尽管通过桑格的积极作为,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新城水患大为减轻,但从整体上看,桑格治水区域仅着眼于新城周边,以解除新城水患为主要目标,未能从小清河全流域、系统性治理着眼,带有较大局限性,如主张治理清沙泊时,虽然筑坝堵水与挖浚水泊,以提高容水量的措施同时展开,但缺乏使泊水舒畅下注的措施。这样,泊水一旦泛滥,势必危及新城北部、地势低洼的高苑。而且,将孝妇河水全部引入麻大泊,必然会使麻大泊周边地势相对较低地带的水患威胁加大。此外,将孝妇河水改道东流,原先承担该河河水下注的小清河中游干道必然会因冲刷力度的减小,加重淤积程度,进而对河道的稳定造成潜在威胁。可以说,由于治水思路带有缺陷,桑格的治理主张只能是治标之法。
桑格治河后的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李树德出任山东巡抚。主政次年,召集地方官员商议治理小清河。济东道参政申大成力董其事, 充分吸收博兴知县李元伟的建议,对小清河干道及沿河主要湖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治理。治理之前,申大成对小清河流域水患进行了认真了解,对全河进行了详细查勘。在《踏勘水道详文》中,申大成描述:
(小清河)淤塞日益增,冲决日益甚。万家口之水入浒山泊,而邹平与章丘争,郭家口之水入白云湖,而长民与邹民争,陶唐口之水入清沙泊,致新邑十三庄之民偷挖高苑之军张道口,至于两邑人民率领男妇,枕戈相向,肝脑涂地者,每岁不乏案牍[21]。
可以看出,在桑格治河后不长的历史时期内,小清河淤塞与冲决互为因果的负面循环状况进一步加剧,流域内不同行政区划间的官民冲突较以往更加普遍,其中新城与高苑的矛盾更加严重,以至于“枕戈相向,肝脑涂地者,每岁不乏案牍”。面对严峻的局面,申大成在详细查勘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治水主张。对于小清河上游和岔河口以上部分中游河段,申大成赞成张鹏提出的治水方法,认为“(张鹏)言之备悉,本道查阅地形,诚如所言”。而对于岔河口部分中游及下游河段,与自明代陈珪以来,相对忽视对这里进行治理的主张不同,申大成认为:
至(张鹏)所称疏下游之法,则自岔口起至淄河门,尚有三百余里之□。岔口乃系孝妇河与小清河会之处,三十余里至博邑湾头,又与乌河会。今孝妇河不由岔河故道,竟自新城之新桥以上,冲入马踏湖奔乌河。查议册内所称伊家园以下开浚深通,便可顺入海。又于吕家庄建石闸一座,使黄土崖等水仍归岔口,与小清河合等语。恐孝妇河水势甚大,区区伊家园一带,未必能容受……湾头以下,三水合而为一,一片汪洋……而河南院庄以下,接连乐安一带,百余里承粮地亩,具被水㳎,满目渔网,船只通行。[22]
尽管赞成张鹏提出的治理小清河上、中游的意见,但对下游,由于担心“恐孝妇河水势甚大,区区伊家园一带,未必能容受”,申大成并不赞成张鹏提出的单纯疏通河流干道,以使孝妇河水经岔河口重归小清河的意见。与此同时,由于博兴河段“湾头以下,三水合而为一,一片汪洋”,以及“河南院庄以下,接连乐安一带,百余里承粮地亩,具被水㳎”,水灾严重的现状,为消除水患,申大成提出在乐安祝家庄以下,以原有的通向淄河的预备河为基础,进一步开挖新河道连接该河,以分流孝妇河河水:
为思博邑之院庄以下,至此(预备河)百余里之地,具被孝妇河水㳎没……何不从此开河一道,俾孝妇河之水,接预备河入淄河归海,岂非顺水之性而利导之之法耶。[23]
显然,在治理小清河下游水患问题上,与张鹏相比,申大成变疏浚旧河道为开挖新的分流河道,以分流泛滥之水。如前所述,远在明代的陈珪已注意到小清河下游干道不易治理的复杂状况,由此至张鹏之时,河流下游治理虽不乏关注,却始终没有大规模展开的状况当与之有关。延至申大成,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另辟蹊径,不再主张疏浚下游干道,转而提出于小清河下游南岸另行开挖分流河道。应该说,张鹏与申大成的具体意见虽有不同,但都以使河水顺畅下注为目标,治理思路并无本质不同。对于分流小清河上游之水的支脉沟,申大成赞同张鹏的意见,主张开浚:
以一线之小清而当诸路之水,如不分其流而杀其势,未易言治也。支脉沟诚当开浚……前抚张即倡此议,而终止其事,为可惜也。[24]
辅助申大成治河的李元伟同样提议开挖预备河、开浚支脉沟:
寻流朔源,知小清一线之河,难容数邑汇流之水……相度之下,于南得逯家沟故道,下接乐邑之预备河;于北得支脉沟故道,下接小清故河。私心自计,诚能开此二河,则水患可以永绝。[25]
最终,在李元伟主持下,预备河开通,并对支脉沟进行了治理。由此,小清河形成干道居中、分流河道分居南北,三河共行入海的格局,并一直延续至今。可以说,自明代陈珪以来,对小清河下游,以及分流上游河水的支脉沟实施较大规模的治理,始于李树德领导的小清河治理工程。这次治理,在桑格仅将治理区域限于一隅后,重新回归由张鹏提出的上下游全面系统治理的意见,并进一步结合实际,将下游治理的主要方法由疏浚干道转向开挖分流河道,是对以往河流下游治理思路进一步的丰富与发展。不过,在治理孝妇河下游这一问题上,与桑格观点一致,负责工程治理的申大成等仍然不赞成孝妇河水由岔河口归入小清河;与此相应,不主张疏浚岔河口至湾头的干道河段。这次治理后,小清河军张口至湾头四十多里的干道河段形成干河,当与这种思路有关。而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治理工程也存在许多瑕疵。如成书于乾隆初年,由曾任乐安县令、时任兰山县令的李方膺经实地勘测成书的《山东水利管窥略》在记载支脉沟治理状况时说: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李抚宪请开支脉沟、建军张闸,委博兴县知县李元伟总理工程,高苑、博兴境内已属苟且,尚有河形;乐安境内,毋论深不及三尺、宽不及二丈,且开至宽阔梢而上,并未完工。[26]
在记载预备河开挖情况时,说:
不自下流开工,先从上源,失先后之序。将博兴之麻大、会城诸水引至乐安之石村镇,四面漫溢,以致众议沸腾,又复中止。是卤莽灭裂固无益于各县之水患,而徒废乐安数千亩良田变为巨浸。[27]
工程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开浚支脉沟时,缺乏科学合理的数据支持,致使整治后的支脉沟宽深不足,体量过小且未彻底完工;开挖预备河时,由于先从上游开工,施工步骤 “失先后之序”,致使乐安石村镇洪水“四面漫溢”,竟将“数千亩良田变为巨浸”。问题的出现说明,要推动小清河治理的进一步发展,应进一步掌握科学翔实的数据,并合理安排施工次序。
延至雍正、乾隆年间,小清河水患依然严峻,中游高苑军张口至博兴傅家桥段形成长约四十六里的干河,小清河干道由此中断,分为两截。为治理河患,兰山县令李方膺受山东巡抚委托勘验小清河,对河流治理提出了系统、完整的方略。与以往相比,李方膺对小清河下游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论述河患原因时,李方膺认为:
在干河迤西……各县境内今年而成一湖,明年而又多一泊,始而洼者为湖,继而高者亦渐次成泊矣!推原本末,皆上半截之水无所归也。在干河迤东……或牵连数十里,或牵连五六里,夏秋更甚,春冬不涸,千顷良田尽沉水底,万家村落并作邱墟,此下半截之水无所归也。[28]
在李方膺看来,河患的最终原因应归结为“上半截之水”与“下半截之水”皆“无所归”,由此,疏通河道使河水畅流下注即成为平息河患的关键。李方膺说:
膺相度七县之形势,谛观河脉之源流,理会则在上游,致功则在下流。支流既分,而全流自杀;下流既泄,而上游自安。[29]
“理会则在上游,致功则在下流”观点的明确提出,既是对李树德主持的治河实践的归纳与延伸,更是基于对小清河水患长期难平现状的反思,标志着河流下游治理已上升到平息河患的关键位置,成为有别于以往治河思路的最为突出的特点。在具体措施方面,除干河一段外,李方膺主张对全河进行疏浚。在开工时,主要把握好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两节分治,“今河身截为两节,即以两节治之,古人所谓‘顺其水性之所之而利导之’者也”;二是基于李树德领导的治河教训,提出先疏下游,再浚上游,“必用功于下流,以疏其壅塞之势;然后用功于上游,以浚其发源之地”。对于小清河中游军张闸至湾头段已淤塞不通的干河段,李方膺认为可不予疏浚,而将“展宽之工费开浚支脉沟”,即将小清河上游来水全部引入支脉沟分流。为推动和做好小清河治理工作,李方膺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治理工程进行了细致的量化工作。如论述小清河下游河患原因时:
如孝妇河、乌河,面宽四五丈,深三五尺有差;郑黄沟、汉凑河、渑水河,面宽二三丈,深四五尺有差。以合算十五丈之河面、一丈二三四尺之河深,齐注于宽五丈、深五尺之河中,欲其不泛溢横流岂可得乎?[30]
又如主张疏浚支脉沟及小清河中下游时:
如支脉沟,自高苑县之军张闸起,至乐安之新桥止,必须面宽六丈、深八尺以至一丈二三尺有差;如小清河身,自博兴之湾头起,至乐安县之新桥止,河面不必开宽,河身疏深三四五尺有差……下游有所归,则上游有所杀,必须面宽八丈十丈、深一丈以至一丈一二尺有差,然后乐安水治大纲始立矣。[31]
细致的量化工作是科学治理水患的前提。在治河的实践过程中,针对因小清河下游治理和预备河开挖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在“回而复遍访里民,反复商酌”的基础上,“自乐安县石村镇,经三里庄,至龙门口”,以“面宽二丈,底宽一丈,深一丈”的标准,开挖福民河。工程自“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月初一日开工,至十一月初十日告成”,“计长一万八十六丈,折算共五十六里有奇”,以使小清河下游之水能够畅达下注。[32]福民河开挖完成后,本应“章邱、邹平、高苑、长山、新城、博兴六邑之水患以次经理”,但因“因督府某议开垦,公独梗其议遂下狱。事白乃调任安徽”[33],水患治理期间,李方膺先遭牢狱之灾,后又调任别地,由此,虽然其主张较以前更为科学合理,但治河实践最终局限于乐安一隅,对于小清河全流域的水患消除作用终究有限。
乾隆三十五至三十六年(1770至1771年),分任山东巡抚的富明安、周元理皆曾主持治理小清河,前者主张于小清河上游“疏导滩淤、培筑堤岸”,下游“凡诸浅滩之处,通加浚疏,畅其入海之路”;后者将治理重点置于上游,拟将“浒山、清沙二泊开浚即深”,试图“使各处河水,稍有停蓄,舒徐下达”,以达到下游“不致暴涨为患”和“安顿上源”的目标。通观两者主张,较之前人缺乏亮点,尤其是后者将治理重点置于浚深湖泊,更仅是治标而远非治本的措施。[34]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新任山东巡抚徐绩上疏请求治理小清河,得到清廷批准。徐绩在参考前人主张的基础上,综合富明安和周元理的意见,认为“总缘(小清河)地势西南高而东北低,数百里汇流之水并以乐安为闾尾之途,固宜停蓄以缓其势,尤宜疏引以畅其流”,即小清河流域西南高、东北低,河水流经数百里而皆归于乐安,考虑到地势特点,固然应对水流进行停蓄以杀其势,但更为合适的措施是疏通河身通畅水流。徐绩的治河思路可主要归纳为:其一,对小清河上游军张闸以上干道河段和浒山泊引流河道进行疏通,凡河身淤浅、堤岸卑矮残缺之处,均加以浚筑;其二,支脉沟段自博兴马家桥以东,以面宽六丈、深七尺为标准,对河身窄浅之处进行展宽、拓深。民间桥座、土埂全部拆除,开挖近海河段以使河水通畅入海;其三,对浒山、清沙二泊,招募民夫,筹备船只、器具,除水草、挖淤泥,使其一律深通,以停蓄小清河干、支流水流。其四,由于“小清河大溜久移支脉沟”,对军张坝以下四十六里已经淤塞的中段河段不加挑浚;其五,对于小清河下游南岸的的预备河和福民河,“虽现在畅流无阻,亦应岁加疏浚,免至日久淤浅”。[35]综合以上几点,徐绩的治河思路可以概括为:在治河区域方面,除军张闸至博兴湾头四十六里干河河段外,重视对全河河段和重要水泊的疏浚;在治河方法上,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对全河段包括干道、分流河道和重要湖泊进行挖浚,并对河道低矮之处进行筑坝堵水。可以说,在自明陈珪至清李方膺二百多年的治河历程中,徐绩的治河主张较为全面地吸收了诸种治河意见的合理因素,治理思路更显科学合理。在徐绩主持下,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春,治理工程开工,动用小清河两岸民夫近5万人,除浒山、清沙二泊不计,治理长度达31762丈。工程完工后,小清河节节深通,堤岸牢固,足以保证雨季行洪安全。
徐绩治河后,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四朝,小清河再无大的治理工程,下流再次逐渐淤塞,河身渐高,水患重又增多,特别是咸丰五年 (1855年)黄河北徙侵占大清河河道后, “向入大清之水,如历城之巨野、章邱之绣江,皆为黄堤所阻,无从宣泄,泛滥成灾,下至邹平、长山、新城、高苑、博兴、乐安诸县, 悉被其害。而沿河居民之盗决杀伤 ,亦倍烈于前”[36]。由于黄河侵占大清河道,致使巨野河、绣江河水流重新回归小清河。上游来水量的增加,兼之河道淤塞,致使清末的小清河再次水患泛滥,灾祸连连。
三
在由明成化至清乾隆年间近三百年小清河大规模治理历程中,由治理目标、治理区域和治理方法三方面构成并体现出的治理思路表现出明显的演化、发展轨迹。而在构成治水思路的诸种因素中,治理区域和治理方法的选择从根本上取决于治理目标的设定。以治理目标为基础,考察治理思路的变化轨迹可以发现,明代前两次分别由唐虞、袁宗儒主持的治水工程以除害与兴利相结合为目标,与以后其它历次治水皆以“苟不为患”为鹄的有着根本的不同。由此,我们可将明代成化至清乾隆时期治水思路的演进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由唐虞至袁宗儒时期,在治理区域上,由对全流域干道转变到侧重对上游、下游偏上部分干道及支流进行治理;在治理方法上,由挖浚干道、开挖分流河道转变为疏浚干道与支流并重。这一时期,由袁宗儒主张的只重视部分河道,尤其是上游干道的治理思路,虽不利于河道的长期稳定,河流的化害为利、“转害为功”,然而这一治河思路上的缺陷却为后来的治水者长期承续,成为治河效果欠佳的重要原因。从明代陈珪至清代徐绩时期,在治理意图上,“苟不为患则已”成为历次治水的追求目标;在治理区域上,作为开启这一时期大规模治理工程者的陈珪,直接承接袁宗儒主持治水时将中上游干道作为治理重点的主张,并在以后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侧重中上游、上游治理,逐步发展至重视下游,直至全流域干道并重。在治理方法上,由以疏浚干道为主转变为干道疏浚和支流、沿线湖泊治理,以及开挖分流河道并重;在主张挖浚河道时,愈益重视量化指标。可以说,由明代陈珪发展至至清代徐绩,治河思想、治理思路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治理工程的进行常常难以与思想上的探讨与发展同步。由此,尽管至清乾隆年间,以李方膺、徐绩为代表,关于小清河治理的思路已较为科学,治河实践也已取得一定效果,但延至光绪年间,当小清河因年久失修再次出现灾祸连连的局面时,清廷却已在列强的进逼和压榨下风雨飘摇,难以组织足够的力量治理这条肆虐的河流。然而,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历史早已步入近代,在欧风美雨的日益渗透中,当已然崛起并日渐壮大的新兴社会力量与小清河发生关联时,对这条频繁为患的河流治理,必然会呈现出新的面貌。
光绪十七至十九年(1891年至1893年),由洋务派代表人物盛宣怀主持,在充分吸收前人治理思想的基础上,在不动用财政款银的条件下,使用募集到的“工款银七十四万两”,“其款以沪绅商所集义赈居多,而山东京官联名函请各省督抚助赈东境灾区……银数几于三十万两”[37],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由下游到上游分别开展治理工程。对于下游河段,根据地势借洼行河,“由母猪沟循小清河南,历乐安之石村镇,至博兴之金家桥心,计一百四十余里,并挑浚预备河三十余里”,小清河下游干道及预备河得到开浚。对于上游河段,从新城西开始,北穿高苑青沙泊,经长山、齐东、章丘、历城,至黄台桥共计150里相继疏浚完毕;旧苏镇以下,又循旧河50里,其余则开凿新河道直达海口。[38]至此,小清河结束水灾连年的局面,中断300多年的航运功能全线恢复。
(作者及单位:李东平 济南市档案馆,原载《济南文史论丛(第六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
[①] 由于时代变迁,古今地理区划并不完全一致,本文为叙述方便,不再一一辨析注明。
[②]详参明代刘珝《大清河记略》,选自《历城县志正续合编》第136页,济南出版社2007年版,下同。
[③]详参明代顾铎《修博兴小清河记》,选自清道光《博兴县志》卷二,下同。
[④] 明清之际,不同时期的治理者对小清河上、中、下游的区域表述并不一致。本文在综合史料的基础上,将小清河历下、章丘、邹平、长山河段作为上游,新城、高苑至博兴湾头段视作中游,博兴湾头至乐安段视为下游。
[⑤]详参明代许成名《小清河记》,选自清康熙《新城县志》卷二,下同。
[⑥]明代张鲲《浚河记》,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20页,任宝祯编,济南出版社2008年12月版,下同。
[⑦]明代陈珪《小清河议》,选自清咸丰《青州府志》卷二十二,下同。
[⑧]详参陈珪《小清河议》
[⑨]同上
[⑩]同上
[11]同上
[12]明顾铎《修博兴小清河记》)
[13]清代张鹏《重浚小清水议》,选自清咸丰《青州府志》卷22,下同。
[14]张鹏孝妇河汇入小清河之岔河口(岔口)以上至章丘河段视为上游,岔口以下至乐安入海处划入下游,与本文划分有所不同。详见前文注释。
[15]张鹏《重浚小清水议》
[16]张鹏《重浚小清水议》
[17]同上
[18]同上
[19]同上
[20]《清圣祖实录》卷164,台湾华文书局1969年版,转引《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7月第22卷第3辑李嘎《河患与官方因对:康雍乾时期的山东小清河治理及启示》。
[21] 清代申大成《踏勘水道详文》,选自清咸丰《青州府志》卷22,下同。
[22]申大成《踏勘水道详文》
[23]同上
[24]同上
[25]清李元伟《开支脉沟碑记》,选自清咸丰《青州府志》卷22下
[26] 清代李方膺《山东水利管窥略》(下同)卷二,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91页
[27] 《山东水利管窥略》卷四,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101页
[28] 《山东水利管窥略》卷一,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79至80页
[29] 《山东水利管窥略》卷一,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80页
[30] 同上
[31] 《山东水利管窥略》卷一,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80至81页
[32] 详参《山东水利管窥略》卷四,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101至102页
[33] 《山东水利管窥略》,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104页
[34] 详参徐绩《奏勘小清诸水情形疏》,选自清咸丰《青州府志》卷二十二上,下同
[35]详参徐绩《奏勘小清诸水情形疏》
[36] 侯仁之《续天下郡国利病书》第79页,哈佛燕京学社1941年版,下同
[37] 清秦奎良《疏凿新清河始末记》,选自《续修天下郡国利病书》第80页
[38] 详参清盛宣怀《修浚小清河记》,选自《小清河历代文汇》第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