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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市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最早的功能就是用货币为中介的物品交换。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交流,人们的交往, 信息的沟通,集市便成了承载各种社会功能于一体的集会场所。虽然经济方面的交流仍是主要方面的,但是,在过去交通相对落后、区域相对封闭的情况下,各种外来文化的进入, 满足了人们对各种文化的渴望和需求,各种远方物品的交流,大大丰富了群众物质的需求,还有数不清的农业、手工业的产品加工,社会服务的七行八作,及时有效地为当地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服务……所有这些,表现的不单单是一个商品买卖的集市,而成了以县城为中心的经济交往、文化交流、商品交易、服务加工、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定期的综合性的全民大聚会。至于这个定期全民大聚会到底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谁也说不清,是繁荣?是效益?总之,所有从好长时间就盼望等待、到时候爬明抹黑参加这个大聚会的人,虽然回到家都累得了不得,但是在煤油灯下仍然谈笑风生,谈论着见到听到的稀奇事,脸上流露着满足和欣慰。

       邹平大集为三、八,每十天两个集,为每旬的逢三、八即为大集日(曾有一个时期还有一、六小集)。县城周围乡镇和一些较大村庄还都有集,都按照“一六”“二七”“四九”“逢五排十”而定。这样在不远的十几里地之内,基本每天都有集。这样县城的大集和周边的小集形成了一种互补,基本满足了群众生活的需要。

        邹平大集在过去的历史上是一道淳朴厚重的风景线。 1933年,一位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杨博士曾经来邹平做过长期的集市调查和考察,回去后他曾撰写了一篇《中国北方的集市经济》的博士论文,他在这篇论文中,对山东邹平定期集市进行了详尽的记述和剖析:

        “在不是集日的日子里,村子里或城镇里,通常是平和安静的。……但在赶集的日子里,它却好像复苏一样。黎明刚刚爬上地平线,农民们、手工工匠以及买卖人,一个个带着可以卖出的东西,手拿的,肩背的,牲口驮的,小车推的,大车拉的,开始从四面八方的大路、小道、便道、公路上,向集市所在地汇集而来。他们沿着主要大街集合起来,在路边摆开货物,或摆放在临时木架上,等待着顾客的到来。

      与此同时,卖东西的也开始从四面八方云集。快到中午时,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人已达成千上万,安静沉寂的村庄或城镇淹没在集市的喧嚣声中,这里变成了一幅人声鼎沸、 热闹非凡的场景。通常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挤满了挨肩擦背的人群。农民们那一张张疲倦而淡漠的脸醒来了,在讨价、相互争论中闪着兴奋与激动的光。货物和货币迅速地易手,死板的生活被冲击成喧腾的漩涡……为适应人们不同的利益,一种不同阶段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应运而生了。

       很快正午已过,大部分的经营活动已经完毕,买东西的开始动身回家,……卖东西的也开始收拾……入夜,城镇又沉入一片静寂。白天的时间里,它已经发挥了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作用,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一个农村或城镇的作用。” 

        集市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具有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增添着新的内容。而且在不同的区域,具有着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在解放前,邹平是一个以农为主的中等小县,定期集市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系。杨博士在他的调查中,更细致地记载了这些光怪陆离的景象。

        他曾记载当时邹平大集和孙家镇牲畜交易一年中有三个高峰期的特点:“一年中有三个高峰季节,其中两个季节是农作物播种季节和大田需要牲口的时候,第三个高峰季节是农作物收割全部完毕,较贫穷'的农民卖掉牲畜,以节约冬天和早春农闲之际喂养牲口的花销。地主和牲口投机商这时以低价买进,并在价格再次上升的下一季把牲口卖出。”说明了在完全靠人力和畜力进行生产的过去,牲畜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和农民生活的艰辛。

        他还记载:“在播种季节,肥料、锄、犁和其他与季节有关的农具,在集市上随处可见。在收获季节,集市上又满足了镰刀、捆庄稼的草腰子、打谷脱粒用的席子、簾子。一旦收获 季节过去,农活暂时不忙了,市场上又到处摆放着鞋样子、棉线、织梭及其他织布纺线用品,丝线和其他缝衣工具。这一切都能使勤俭能干的农村妇女们把空闲时间占起来。”

        “定期集市也是把外来商品送到当地人手中的重要通道,同时又是本地产品集合起来,运往外地的主要集中地。与远方的社会需求进行交换。通过商人,少量的粮食、家畜、鸡蛋、丝绸、土布、布鞋,从无数的农民和小生产者那里集中起来,变成大宗商品运往远方的中心。”

        在这种远购近销的商业经营中,商贩们把沂水的烤烟、桓台的莲藕、莱芜的亚麻和其他地方的时令特色农产品,长途贩运到邹平,在大集上销售。同时又从邹平大集上收购一些土布、衣服、棉花和地方特产,再运往需求的地方贩卖。这种近买远销的农产品交流,已经完全脱离了当地自产自销的产品形态,而进化为农产品的商品化,体现了民族资本商品经济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