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龙山文化文字的发现及其意义
许宏
1991年秋至1992年初,山东大学考古实习队在山东省邹平县丁公遗址发现了一座龙山文化城址①,继而又在城址内发现了一片刻有多个文字的陶片②。这两项重大发现,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丁公龙山文化城址的发现被评为1991年我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龙山文化陶片文字更被认为是具有突破性的发现。这一消息公诸于世,旋即在国内外引起了轰动。《考古》编辑部约请了国内十多位考古和古文字专家笔谈,就相关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③。本文即在此基础上对丁公陶文的发现及其意义作一简要的综述。
丁公遗址位于泰沂山脉以北,地处鲁北平原南部的山前平原上。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文化层厚度一般在2-3米间,最厚可达4米以上。含有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周和汉代文化遗存。其中以龙山文化遗存最为丰富,文化层堆积厚达1.5-2米。1985年以来,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先后在此进行过五次田野考古发掘,清理出了以龙山文化为主的各时期的很多房基、陶窑、窖穴和墓葬等遗迹;出土了数以千计的不同质地、不同用途的遗物,其中属龙山文化的可复原陶器就近1000件,其中不乏像黑陶蛋壳高柄杯和白陶鬹这样的文物精品。
1991年夏,我们对丁公遗址进行了一次全面勘探,旨在搞清遗址的准确范围及有关重要遗迹。结果发现了一条环绕遗址周边的壕沟。在当年秋季的第四次发掘中,确认了龙山文化城垣的存在。经勘探和发掘初步查明,丁公龙山文化城垣平面略呈方形,城内面积约10万平方米,城墙宽约20米,残高1.5-2米,夯土筑成。城墙外有宽20米的壕沟,沟底距城内地面的深度达3米以上。城墙经多次修补,壕沟也经清淤和加宽。联系到城内龙山文化不同阶段遗迹、遗物的大量发现,可知丁公城址的龙山文化延续时间较长,基本上涵盖了龙山文化的全过程,绝对年代约当距今 4600-4000年之间。在目前黄河流域已发现的几座龙山时代城址中,面积较大,城内遗存丰富且保存较好。它的发现,对探索中国古代城市的产生与发展,深入研究中国文明起源等课题,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2年1月,遗址第四次发掘工作接近尾声。在进行室内整理时,我们从解剖城墙的探沟 T50内的一个灰坑(H1235)的出土遗物中,发现了一件刻有多个文字的陶片。该陶片系一大平底盆的底部残片,为泥质磨光灰陶,长4.6—7.7、宽约3.2、厚0.35厘米。在磨光的内底上,刻有5行(竖行)11个字,右起第1行为 3个字.其余4行每行均为2个字。另外,在左上角有一刻划极浅的符号,疑为一字;左下角另有一刻划短线伸出陶片之外。
刻字陶片发现后,几位带队教师当即意识到这一发现的重大意义。因陶片是在脱离发掘场的情况下,于田野工作结束后的室内整理时发现的,我们更深感责任重大,于是对该灰坑所出遗物的出土时间、运输、存放、洗刷等环节做了详细地了解与分析,全面严格地检核了该灰坑及与其相关诸遗迹的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并在现有条件下对刻字陶片进行了鉴定与分析,最后确信这一发现是可靠的。刻字陶片所在的灰坑 H1235位于龙山文化城址内东部。1991年秋发掘了其北半部,另一半向南伸出探沟外。在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及国内部分专家亲赴遗址查验层位关系之后,根据专家的意见,1992年5月,我们采用扩方的办法,将该灰坑的另一半全部予以发掘。结果表明,在出自该灰坑的1400多件陶、石、骨、蚌器及残片中,未见任何晚于龙山文化的遗物。从层位关系上看,该灰坑被另一个属于龙山晚期的灰坑打破,它又打破了另外几个龙山时期的灰坑。且该灰坑出土的具有分期意义的陶器均为龙山文化晚期阶段的典型器物。因此,刻字陶 片所在的灰坑 H1235的时代可确定为龙山晚期(偏早阶段),其绝对年代约当距今4200-4100年之间。丁公龙山文化陶片文字发现后,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我们先后邀请了考古和古文字学界的专家研讨与鉴定,得到比较一致的确认。但在某些问题上,专家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相互间展开热烈的讨论。综合起来,讨论所涉及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陶片文字的时代。专家们对此看法比较一致。认为刻字陶片出自有一组打破关系的龙山文化灰坑之中,层位关系确凿无误,这是确定陶文年代的主要依据。而刻写文字的陶片是一山东龙山文化常见的大平底盆之底部残片,同一灰坑内的其它遗物也全部属于龙山文化,因此,丁公陶文属龙山文化无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邵望平先生指出:“虽然陶文是在室内整理时才被辨认出来,但这无妨于它的文化属性。众所周知,在发掘现场,发掘者最应关注的是遗存的层位及考古现象的科学清理与正确判断等项,而对遗物的仔细观察,是可以在室内整理时进行的。一块刻有陶文的陶片现场能发现固然最好,最有利于全面考察,但却非易事,事后发现,只要层位明确,其学术价值并未降低。这是田野考古经验与常识所能理解的。”
二、文字的刻写问题。绝大部分专家认为文字是陶器烧成以后刻写上去的。由于陶质已硬,一些弧线刻成了折线。笔道边缘多有崩碴,有些明显留有刻划时碰到砂粒所形成的凹陷,都可证明文字为烧后刻成。
经测定,陶片硬度为2.5°,刻字工具是一种锋锐的尖状器具。有的专家认为属针刻,有的以为是刀刻。细审陶文,有的字竖划较窄,横划较宽。我们认为这种现象与运刀和器具尖刃有直接关系,刻字工具可能为扁尖,只有扁尖工具刻出的笔划才会有宽窄之分。
至于陶文究竟是刻于完整陶器上抑或当时就刻于陶器残片上,则大部分专家倾向于后者。认为文字在陶片上有和谐的布局,且无一因陶器的碎裂而残缺,因此文字应是在陶片上刻写的。从字的行距和间距看,右侧和下侧之外确已不应再有文字。但如前所述,陶片左下角有一刻划短线伸出陶片之外,因此我们认为还不能完全排除文字有刻写在更大的陶片乃至完整陶盆之上的可能。
三、陶文的结构、字序、书体和笔法等问题。大多数专家认为陶片上刻写有11个字,成 5行排列。有的则认为左上角刻痕极浅的符号也属刻字无疑,陶文共12字。专家们认为文字联系紧密,已具一定章法,显得较有规律。文字的刻写顺序应是自上而下,自右到左,读法亦然。从书写行款上看,正合乎后世汉字书写方法的传统。文字多用回转的连笔,与后代的行草相类。多有专家称道刻写者的深厚功力,认为运笔潇洒自如,笔划连贯流畅,用力匀称,刚劲有力。北京大学考古系教授高明先生细察其刀锋痕迹,更认为“这块陶片的刻辞,乃出自当时一位刻技非常熟练者之手,绝非一般初学或偶然玩弄者所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李学勤先生还谈及陶文的笔顺,认为其和商代甲骨文一样,多与后世的书写习惯不合,笔划刻划都是先右后左。凡从右上向左下运行的笔划都较重,这可能和刻者用右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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