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乡村建设的开展
1931年3月,梁漱溟等在邹平县成立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之前梁漱溟曾在广东倡导“乡治”、在河南尝试“村治”,到山东则改称为“乡村建设”。之所以选址邹平,是因该县靠近胶济铁路,离济南又不远,县本身既不大也不小,各方面条件有利于乡村建设实验。
乡村建设研究院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乡村建设研究部,由梁漱溟任研究部主任,该部招录大学毕业生或大专毕业生40名,二年毕业,主要教材是梁漱溟著《中国民族自救之最后觉悟》和《乡村建设理论》,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实验县任科长和辅导员等职务。第二部分是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负责训练到乡村服务的人才,招录对象是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每期一年结业,主要课程有乡村建设理论、农业知识、农村自卫、精神陶炼、武术等科目。学员由每县招考10―20名,结业后各回原县,担任各县乡村建设的骨干工作。第三部分是乡村建设实验区,以邹平县为实验地。实验区有县政府,隶属乡村建设研究院,县长由研究院提名,省政府任命。1932年邹平由乡村建设实验区改为县政建设实验县。乡村建设研究院于1935年还成立了一个乡村建设师范,地址在研究部内,梁漱溟曾任校长半年。课程除乡村建设理论、乡村教育和精神陶冶外,其他与普通师范课程相同。
邹平实验县的行政区划经过撤并,整改为14乡。全县整个行政系统实行教育机关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县以下设乡学,取消乡(镇)公所,几个村或10个村有一乡学,乡学就是“政教合一”的机构,乡学下设村学。设置乡学村学的目的是培养农民的新政治习惯——农民对团体生活及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活动力。梁漱溟说:“我们乡学村学的组织,如能发生作用,乡村真正活起来,则对于中国地方自治问题的解决,不啻发明了一把锁钥,找着了它的诀窍,岂不是一件很伟大的事业吗!……我们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作乡村建设实验,什么时候才算成功呢?直截了当地说,就是乡学村学真正发生组织作用,乡村多数人的注意力与活动力均行启发,新政治习惯培养成功而完成县自治,研究院实验县的大功就算告成。”
梁漱溟特别强调,发挥传统伦理精神在培养农民新政治习惯时的作用。梁漱溟认为,中国伦理是从情谊出发,以对方为重,人与人间的关系可以做到连锁密切融合无间的地步。中国从前有五伦之说,现在再添一伦,就是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彼此互相尊重,互有义务。梁漱溟通过自己编定的“村学乡学须知”,来要求大家各尽自己的义务,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伦理情谊。梁漱溟还认为,今日乡村组织必须是一教学组织,最根本的是要提倡农民“求进步”、“向上学好”。梁漱溟废掉乡镇公所而成立乡学村学,用意即在此处。乡学行政上受县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研究院的指导,是“政教合一”的机构。全乡组织董事会,推出乡中德高望重、有文化、年龄较高的人当学长,学长由县政府下聘书,实际大都是地方乡绅学者名流担任。乡学里还有教导主任一人,负责管理教育工作。再有研究院直接派来的辅导员一人(大都是研究部的学生),负责指导协助乡理事和教导主任,在各项工作中贯彻乡村建设理论思想。乡学内设以下组织:乡队部、户籍室、卫生室。各村的村学组织与乡学差不多。乡学村学中的成员,包括全乡全村的农民,统称为学众。
在乡村建设运动中主要为农民做些什么呢?梁漱溟概括为:“团体组织、科学技术”。“团体组织”即把分散谋生的农民组织起来,主要是组织合作社,在这个方面邹平做得很好,影响很大。“科学技术”即改良农业品种、提倡植树造林等。梁漱溟在邹平提出“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的口号,就是“团体组织、科学技术”这八个字精神的具体体现。“大家齐心向上”是提倡团体精神,其中“向上”指道德礼俗,“求进步”指生产技术和良好风尚。中国农村长期存在一些陈规陋习,如求神拜佛、吸毒、女孩缠足、男孩早婚等,乡学村学教育就是要纠正这些陋习。梁漱溟主张在这些方面下功夫,事实证明,确实收到较好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