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书:《古文尚书》
郑享清
清朝刻印的《古文尚书》
《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其中有二十五篇是后人伪造之作。
《古文尚书》,即《尚书》的古文本,根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古文尚书》是在汉武帝末年鲁共王刘余拆毁孔子旧宅时发现的,因为是用先秦古文籀书写成,所以称为《古文尚书》,共四十五篇。当时孔安国得到此书,即以《今文尚书》校读,并用隶书摹写出其中二十九篇,即《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滕》、《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费誓》、《吕刑》、《文侯之命》、《秦誓》、《泰誓》。这二十九篇与当时流行的《今文尚书》二十九篇的篇名一致,只是字体不同,文字稍有出入,另外多出的十六篇是《舜典》、《汨作》、《九共》、《大禹谟》、《弃稷》、《五子之歌》、《胤征》、《汤浩》、《咸有一德》、《典全》、《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这十六篇被称为《逸书》或《逸篇》。后来,在《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相同的二十九篇中,《盘庚》《泰誓》都各自分成上中下三篇,《顾命》中的后半部分也析出而单成《康王之诰》一篇,于是,原来二十九篇成为三十四篇;而《逸书》十六篇中的《九共》又分成九篇,成为二十四篇。这样,《古文尚书》的总篇数由四十五篇变成五十八篇。在两汉时期,《古文尚书》虽然没有立于学官,但是,其中与《今文尚书》内容相同的三十四篇一直在民间流传和讲授,并且逐渐在经学界占了优势地位,特别是在东汉郑玄为《古文尚书》三十四篇作注之后,郑注本《古文尚书》更是兴盛一时,并且压倒了《今文尚书》欧阳、大小夏侯氏三家。到三国时期,郑注《古文尚书》在魏、吴、蜀三国都立于学官。但是,此时魏国王肃又为《古文尚书》三十四篇作注,与郑玄相抗衡,并且在魏国也立于学官。因此,在西晋时期,出现了郑学与王学并存的局面。由于《古文尚书》的盛行,《今文尚书》便逐渐失传;而《逸书》十六篇也由于绝无师说,没有人传授,在经过西晋永嘉之乱后也散失无传。可是,到东晋时,豫章内史梅颐又向朝廷献出《孔安国尚书传》,其中有《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在这五十八篇中,有三十四篇与郑注本《古文尚书》三十四篇的篇名相同,但是,《泰誓》三篇的内容完全不同,其余多出的二十四篇是《舜典》、《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囧命》,其中《舜典》实际上是郑注本《古文尚书·尧典》的后半部分,《益稷》则是郑注本《古文尚书·皋陶谟》的后半部分。因此,梅颐所献《古文尚书》中只有三十三篇是郑注本《古文尚书》原有的,另外比郑注本《古文尚书》只多出二十二篇,加上被改换的《泰誓》篇,共有二十五篇不同。这二十五篇实际上就是后人伪造之作,为了下面叙述方便,我们姑且称这二十五篇为“古文二十五篇”。梅颐所上《孔安国尚书传》出现以后,立即取得了经学界的信任,在东晋时即被立于学官,唐代孔颍达撰《尚书正义》时也以此书为底本到宋代时,此书又被收入《十三经注疏》这样,梅颐所献《孔安国尚书传》在经学界中取得了正统经典的绝对地位,其中的《古文尚书》五十八篇也因此流传至今,而郑注本《古文尚书》三十四篇则由于郑学的衰落而失传。
梅颐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自东晋传世之后,直到南宋时期,才有人怀疑“古文二十五篇”是后人伪造之作。最早对此提出疑辩的是南宋初年的学者吴棫,他著《书裨传》说:“伏生传于既髦之时,而安国为隶古,又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简之内,其不可知者,盖不无矣,乃欲以是尽求作书之本意,与夫本末先后之义,其亦可谓难矣。而安国所增多之《书》,今《书》目具在,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屈曲聱牙,至有不可读者。夫四代之《书》,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定为二体乎?其亦难言之矣。”同时,他又论《泰誓》说:“汤、武皆兵受命,然汤之辞裕,武王之辞迫,汤之数桀也恭,武之数纣也傲。学者不能无憾,疑其书之晚出,或非尽当时之本文也。”此后,朱熹、郑樵、洪迈、晁公武、陈振孙、蔡沈、赵汝琰等人都怀疑“古文二十五篇”是后人伪造之作。《朱子语类》说:“汉儒以伏生之《书》为今文,而谓安国之《书》为古文,以今考之,则今文多艰涩,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为今文自伏生女子口授晁错时失之,则先秦古书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然伏生背文暗诵,乃偏得其所难,而安国考定于科斗古书错乱磨灭之余,反专得其所易,则有不可晓者。”“况孔《书》是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但是,他们大都是从文体上提出疑辩,没有作全面的考证,也没有找出具体确凿的伪证,因此,他们都是疑而不断。到元代,赵孟、吴澄等人继承了南宋学者的疑辩精神,进一步认定了“古文二十五篇”是后人伪造之作。吴澄《书纂言》说:“伏氏《书》既与梅所增混淆,谁复能辩。窃尝读之,伏氏《书》虽难尽通,然辞义古奥,其为上古之《书》无疑。梅颐所增之二十五篇,体制如出一手,采集补缀,虽无一字无所本,而平缓卑弱,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夫千年古书最晚乃出,而字画略无脱误,文势略无龃龉,不亦大可疑乎……夫以吴氏及朱子之所疑者如此,顾澄何敢质斯疑,而断断然不敢信此二十五篇之为古《书》,则是非之心不可得而昧也。”因此,他著《书纂言》时,只注释真古文三十三篇,而将伪古文二十五篇抽出来,另外列在一起,不作注释。但是,吴澄也没有作详细考证。到明代,梅著《尚书考异》和《读书谱》,开始通过从文献和史实两方面搜集伪证的方法,初步确定了“古文二十五篇”和梅颐所献《孔安国尚书传》是后人伪造之作。他说:“《尚书》惟今文传自伏生口诵者为真古文,出孔壁者尽后儒伪作,大抵依约诸经、《论》《孟》中语,并窃其字句而缘饰之。”在《尚书考异》中,他列举了“古文二十五篇”中的许多句子是取自那些书的确凿出处,为判定“古文二十五篇”是后人伪造之作找到了铁证。这就大大提高了对“古文二十五篇”考证的科学性,也为后人作更科学完整的考辩起了“导夫先路”的作用。但是,梅的考证还不够彻底和全面,有些证据说服力还不强,并且还存在一些错误,因此,仍有很多人不敢相信梅鷟的意见。到清代康熙年间,著名考据学家阎若璩通过二十多年的专心研究,写出了《古文尚书疏证》一书,其中以极其丰富的材料,从文献和史实两方面列举了“古文二十五篇”和《孔安国尚书传》的作伪证据一百二十八条,这样,“古文二十五篇”的各种作伪之迹大白于世,铁证如山,再也无法翻案。但是,阎若璩的考证虽然罗列了许多材料,但却没有经过归纳整理,没有组织有系统的论述,显得杂乱无章,而且引征过于庞杂,主要论点不突出,有些论证在逻辑上不严谨,说服力不够强,甚至还有疏漏之处。于是,稍晚于阎若璩的考据学家惠栋又写了一本《古文尚书考》,对阎若璩的考证作了进一步的充实、补充和完善,提出了一些阎若璩未曾提到的很好证据,并且把“古文二十五篇”中的文句凡有出处可寻的都一一列举了出来,分别注明了某句抄自某书,某句窃自某事,把作伪者怎样取材、怎样加工的伎俩彻底暴露了出来。这样“古文二十五篇”就更加牢固地被加上伪字的头衔了。
-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