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繁荣周村商业的功臣——李化熙
静虚斋主
明末清初,周村出过许多的大官僚,但就对周村商城发展的贡献而言,刑部尚书李化熙大概是其中最突出的,时至今日,周村的百姓常常还会讲起许多有关他的故事。
李化熙(1594—1669),字五弦,号长白小樵。祖籍河北省枣强县,在明代人口东迁中,他的祖先来到周村南郊落户,全家以种地和作买卖为生。曾祖父李光先,号槐轩,明嘉靖以例监,曾任河南开封府原武县主簿。槐轩公有子三人逢春、遇春、迓春。李迓春是李化熙的祖父。李化熙的父亲李梦凤也没有做过官,直到李化熙在明崇祯七年(1634年)中进士,李氏家族才开始发迹。
说到李家的发迹,周村的百姓常常讲起一个奇异的传说:李化熙祖父李迓春是个农民,有一天在周村城南的凤山下放羊,发现有个道士在地中作法,把一根木棍插入地里,道士在远处一念咒,木棍就跳出来。李老太爷觉得好玩,就偷偷给他又插了进去。经过几次后,道士长叹一声而去。李老太爷回去把这事告诉了别人,被一个风水先生知道了,风水先生看了这个地方后,说这是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形似珠宝,左右有二龙守护,前面有凤凰起舞,后面是一马平川。那个游方道士是想用法术破坏地下的脉气,不想被李氏给阻挡了。因此,算命先生力劝李氏赶快买下这块地,而且只有他家买了才能占得住,别人的福气是不够的。于是他借了银子买下了这块地,并将先人骨殖埋了进去。几十年后,他的孙子果然高中进士,成了明代兵部侍郎、清代刑部尚书,整个家族出了好几个大官。
明崇祯七年(1634) 李化熙中进士,被授予湖州司理。父亲手书谆复,惟以“清白”相诲勉。他审理并昭雪了徐巘的冤案,又革除了租赋流弊。当地百姓感念他的功德,“立生祠岘山之首,与先贤谢安、颜真卿、苏轼并祀焉”(高珩《刑部尚书五弦李公墓志铭》)。崇祯八年,父亲“受创于长白山中”,不久病死,李化熙遵制回乡丁忧。丁忧两年之后,他又被补授河间府推官。他在升为天津道尹时,正值旱灾,饥民外逃。他主持各地设立粥厂,救活河北、山东、河南灾民数十万。继而又升为都御史、巡抚四川道,后改任陕西巡抚。崇祯十七年(1644年)初,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先后打败明军将领孙传庭等,夺取潼关向北京逼近。起义军与明将余应桂部队作战时,明廷下令刚任陕西巡抚的李化熙前去援救,“应桂既受命,日夜悲疑,将至山西,则伪官充斥,逡巡不得前。帝责以逗遛,夺职,命新擢陕西巡抚李化熙代之,化熙亦不能进也。未几,京师陷。”(《明史·列传一百四十八卷余应桂传》)。
高珩《刑部尚书五弦李公墓志铭》中记下了当时的境况:
及任总督,贼已入潼关矣。督标兵不满千人,欲号召忠义,而诸镇兵已鸟兽散矣,一二孤城已闭门无应者矣。公痛哭拜疏,云:“不用臣于方事之时,而用臣已败之日。此臣所以仰天泣血而无可如何者也。”然犹激励麾下入援,未至而都城陷,乃归。
崇祯十七年二月初,李自成的部队攻下了汾州、太原,山西巡抚蔡懋德也战死了。及至崇祯死前的几天,他仍然对李化熙抱有幻想,《明史》中说,“帝命李化熙率高杰兵马,遄驰晋疆,听督抚调度剿贼”。李化熙与巡按御史苏京“同抵宁郭驿。俄兵变,化熙被伤走。”(《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二·忠义六·丁泰运传》)。此时,李自成起义军攻陷北京,崇祯帝自缢于景山,大顺政权号令天下,南有福王的南明小朝廷,北有气吞万里、席卷大半个中国的清军,政局复杂,扑朔迷离。精明过人、时任陕西巡抚、榆林三边总督统领西征军务的李化熙,于是带着他的军队回到周村,“就食于家”(《贰臣传》卷五),以静观时变。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世祖实行了招降政策,“令兵部传檄直省郡县,归顺者官吏进秩,军民免迁徙,文武大吏籍户口钱粮兵马亲赉至京,观望者讨之。故明诸王来归者,不夺其爵。在京职官及避贼隐匿者,各以名闻录用,卒伍欲归农者听之。”(《清史稿·本纪四·世祖本纪一》)明朝的众多高官大将纷纷归顺清廷,在看到满人决意留在北京已确然无疑时,李化熙审时度势,在清将巴哈那、石廷柱等人的劝说引荐下,遂率部归顺了清廷。六月“甲戌,故明三边总督李化熙降。壬午,上遣使劳军。”(《清史稿·本纪四·世祖本纪一》)八月,李化熙遣游击吴伸上疏归诚,并题明所部兵马数目及地方土寇情形,摄政和硕睿亲王优答之,故令入朝效用。在这次奏疏中,李化熙还提到了藏宝之事。顺治元年,他在从陕西返回周村的途中,收编的部队里,有李自成部将旗鼓赵应元的族兄弟。后来赵应元也前来投奔。听说他们挟有重宝二颗,遂以数倍之价购得,“细阅篆文,乃先朝昭懿二后之宝,二颗共重六百六十余两”。面对如此重器大宝,又逢山东一带土贼蜂起,只得深藏在井中,“伏祈圣王速敕兵部,密差的当官员,同臣家人剋期取到。”(《明清史料•丙编•原任陕西三边总督李化熙启本》)这也就是后来老百姓说李化熙是“晋宝尚书”的缘由。
归顺后,顺治元年九月,授工部右侍郎。顺治二年四月,转工部左侍郎,建议废除了从汉代就实行的班军制度。顺治四年四月,兼兵部侍郎。顺治六年十月,加右都御使衔。顺治八年八月,晋太子太保。顺治九年十月,擢刑部尚书。
李化熙任刑部尚书之后,认真勤勉,恪尽职守,惩治贪官,整肃吏治,认真查办了一批贪腐案件,如江西南安府崇义县知县崔作霖、山东莱阳县知县石可章、江苏泰州知州钱履吉、山东兖州府成武县知县李廷枢等人,不守官箴,不谨操守,索贿受贿,科派盘剥,克扣虚冒,侵吞私分,贪鄙无状,秽迹昭著,全部革职查办,判以重刑。
李化熙还注重加强司法制度建设。顺治十年四月,李化熙上疏“慎刑五事”,提出在用刑上要做到“五慎”:一是恤刑之道宜速,希望派遣廉干官员分行直省,照例矜恤;二是死刑之等宜别,死刑应分为立决、监后两类,内外一致;三是秋决之规宜复,对监押重囚,命九卿科道官会同审录,情真罪当者处决,矜疑、不服者另请详审,以免滥杀错杀;四是热审之令宜著,为避免夏暑狱囚无辜瘐死,请急为决遣或令出狱听候;五是逃人处以绞刑,由逃跑两次改为三次,请再宽限一次。对于这五条建议,“下部议行,惟恤刑仍遵前旨”(《清史列传·李化熙传》)。这一建议“祥刑敬狱,重典克除”(《朱彝尊《李化熙神道碑》),在健全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程序、保障司法公平等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例如,秋审制度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死刑缓刑复核制度,始自于明朝天顺三年,但清朝初年一直废弃不用。所谓“朝审”,就是把死刑案件的判决权收归中央,增加三法官、九卿各官、皇帝裁决三个关口,按照“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四个口子刀下留人,这一制度的实行,足以使全国上千人避免身首异处,可说是功德无量!王渔洋的从祖父王象春,曾任过南京吏部的考功郎。他的儿子王舆仁被冤家陷害,身陷囹圄数年,论罪当死。李化熙力促省府两级重新审理,最后终于查实白冤,无罪释放,后来还又考中了武进士。李化熙从司法实践中认识到了他的重要性,于是在他的建议下,清朝自顺治十年恢复了京师秋审,顺治十五年制定了各省秋审,这一制度此后一直沿用了200多年。“清代的秋审把自古以来的录囚发展到做完备的形式,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独特的死刑缓刑复核制度”(郑秦《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第201页),可以说李化熙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当时,因各级部门职责不清,大小案件都报送刑部,一年不下千余件,驳查不已,徒成迟滞。于是,顺治十年五月李化熙向皇帝建议:八旗之内重事,全归刑部审理;其小事在内宜责成五城御史,在外宜责成督抚巡按。拿解逃人由大理寺负责,地方贼寇由兵部负责,田土、户口应归户部。“部议均如所请。”这一奏疏,在厘清部门职责、提高中央政府办事效率等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也显示了李化熙统筹协调、以简驭繁的管理才能。
顺治十年五月,顺治皇帝在瀛台设宴。酒行之时,皇帝从容询问诸臣父母有无。李化熙伏地对答:“臣有老母,已八十三岁。《鲁经》有言:一则以惧。乌乌之私,时萦寤寐。”言毕泪下,皇帝为之动容,对大臣们说:“人之行,莫大乎孝。子不能尽孝于生前,而欲尽孝于身后,朕不以为孝也。”李化熙于是提出省亲归养,次日上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乞假终养疏》。得到皇帝的恩允,“并令驰驿还里”。于是,李化熙辞官回到了周村。
李化熙的家乡周村,本是一个普通的村落,明初的时候叫“周村店”,也只有三百来户人家,名为“店”,有些商业气息,但规模并不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周村附近贯通南北贸易的交通道路的形成和兴盛,周村的商业也逐渐发展繁荣起来。“明中叶以前,鲁中山地北麓的东西大道,是绕过长山北侧,由旧章邱县城经邹平县城、旧长山县城,一路东去,并不经过周村。由于山东各地区地方经济,特别是淄川、博山一带,陶瓷业、蚕丝业、煤矿业等各种手工业经济的发展,产品外销,清朝初年,这条自古以来就沿用的东西大道,逐渐南移,为绕过长白山南侧的新线所代替。从而使周村处于由鲁南经博山、淄川向鲁北,和由济南经青州东往山东半岛交通线上的十字路口。”(景甦《“旱码头”、“金周村”的兴起》,周村区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集第1页)这一重要的地理位置,使周村成为依靠周围自然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个著名的商业城镇。
李化熙对周村商城的兴盛、地方经济的繁荣,是做出过很多贡献的。择其要者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率部驻扎,维护周村稳定。1644年初,李化熙率领部队驻扎周村,“就食于家”,赶跑了为非作歹、奸淫劫掠的盗匪和刑逼勒索乡绅地主的起义军散兵,正如郭济生先生所说:“维护了周村及其附近地区的社会安定,使这一带在兵荒马乱的世道中成为比较安定的避难港。”(郭济生《周村商城的兴起和李化熙家族的关系》,周村区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集第21 页)于是,四方的官僚乡绅、平民百姓纷纷逃来周村,人口骤增,消费量大涨。商人借机倒买倒卖,商业迅速繁荣,店铺鳞次栉比,当时的周村号称是“日进斗金”。
自备市税,设立义集。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周村大集繁盛,数集并存,形成城市雏形。但官府的苛捐杂税和豪猾恶棍的敲诈盘剥,影响着周村商业的进一步发展。顺治十年(1653年),辞官回乡的李化熙,“岁备周村市税”(《长山县志·李化熙传》),代替商人缴纳税款,在周村城内开设义集,在周村大街的北首立“今日无税”碑,深得商民的拥戴。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清山东长山县知县金鉽在分析周村突然兴旺繁荣的原因时指出:“昔市税银两豪猾多就中取利,商困难苏。五弦大司寇(李化熙)予告侍养时,于周村市力捐课税”,从而使得周村“地僻而业盛”(金鉽《周村义集记》)。高珩《刑部尚书五弦李公墓志铭》写道:“公与诸弟季约各出金备其税,且严戒诸不逞者。商大悦,归商者日众,不二十年拓地列肆者千余家。”清末王遂善所撰《重修宫保李公周村祠堂碑记》中也说:“当清顺治间,周村在长山仅一小墟落,而逋为奸薮,行旅相戒,不出其途。公予告归,闻其痡民蠹国也,则上言周村粟布征请以身任,勿设驵侩,其商旅则世世复无所与。当事义之,俞其请著为令。于是,东徂海,西逾河,过于秦晋,南尽湖湘,北抵燕云,而辽而沈,商贾闻风慕说,羽萃麟游。周村一隅屹焉,为东南大都会。”(周村区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集第261页)
修庙筑桥,改善经商条件。据金鉽《周村义集记》等史料记载,李化熙在周村曾有修神宇、建桥梁、修学宫等种种义举,这些对于改善周村的经商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促进文化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位于周村北郊石庙村的石佛庙,原修建于唐代,是周村地区较早的古宗教建筑之一,也是文物价值很高的寺庙建筑组群。康熙八年(1669年),周李化熙亲自出资修缮,使庙堂形成后来之规模。现在仍保存着一尊唐代石佛造像和刻有“大唐贞观十年仲春朔日立”的石碑一通,据郭济生考证应为摩尼造像。造像栩栩如生,色彩鲜艳,实属难得的珍贵文物。民间传说横亘于淦河之上、沟通周村与邹平、章邱、济南等地往来的通济桥,也是李化熙带头所修的。通济桥因年久失修,不便商旅往来。李化熙召集乡绅富豪,带头捐资,雇请工匠,建成七孔高数十米的大桥,桥上栏杆雕刻有狮虎猛兽、神话故事,桥下可通舟,桥上能行人。东去青州,北往京津,西去济南,畅通无阻。整个大桥高大宏伟,雕刻精美,如长虹卧波,成为当地的一大景观。老百姓编了歌谣赞颂李化熙:“淦河水,浪滔滔,通济桥,万丈高。金狮子,玉栏杆,象彩虹,白云飘。锁龙王,百姓笑,南来北往不用愁,李大司寇有功劳。”
乐善好施,热心社会公益。长山旧有荒地粮一千六百余倾,编户岁苦赔纳,相偕逃之,而当地官吏也往往推诿不办,官民俱困。李化熙毅然言于巡抚,为特疏请之得免,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他还“修神宇,建桥梁,蓄药饵,助婚姻,舍絮袄,施棺槥,置义仓,修学宫,种种义举,四方德之,又不独原于一镇为然者。”(金鉽《周村义集记》)“公里居近二十年,内外亲以及远近,识与不识,饥者待以举火,婚者以之娶,病者以之药,死者以之葬。”(高珩《刑部尚书五弦李公墓志铭》)李化熙别业南面有一片地,有人请风水先生看后想做墓地,但又不敢向李化熙说。李化熙得知后就卖给了那人。对方高价酬谢,李化熙只是按原价,并不多要。并且告知乡里,谁要买他家的地做墓地,可任意挑选,不多要一文。
李化熙平生为人慷慨大方,不修边幅,生性好客,健谈而又幽默.卒于康熙八年(1669),享年76岁,“赐祭葬如例”(《清史列传• 李化熙传》)。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周村商业繁华达于极盛,为山东之冠。周村商民非常感激李化熙为繁荣周村商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集资在城中为李化熙建词堂一座。还决定每年的九月初九,全体商民在此公祭李化熙,唱三天大戏,挂李化熙画像供人瞻拜,成为当地的一个隆重的节日;而至今仍广泛流传于广大百姓中关于李化熙的众多的传说故事,也成为了周村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
补充:今日接到龙吻先生指教告知,李化熙的曾祖李光先,号槐轩,并出示李氏家谱相关图片。已对文中说法做修改。特此致谢。8、20中午
(转载自静虚斋主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