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陵子薪于野,遇巷之人,耦负于途,罢思息焉。

   巷之人曰:“瞩而坟然者,小人之居也,请得假力乎否?”

   於陵子曰:“诺。”

   及门弛荷,将趾畿焉,赌县踊而止,问曰:“奚县此罪人之具也?”①

   巷之人曰:“使楚国靡废法乎,小人业为之靡废步也。”

   於陵子曰:“胡以尔也?毋宁屦而业乎?”②

   巷之人曰:“夫屦,指稠而报浅,亡若踊擅而报足㈠,我餬口者。”

   於陵子曰:“殆夫,子之业也!将亡贼咎繇之意,而亡楚国邪。夫楚,历先神而抚有江汉者,非得于全民首踵而为之奔走哉!今考而业也,则是上尸虐主,下藏戮民。虐主戮民,汤武所为基也。鬻熊将不食乎!且尔㈡夺鬻熊之食,以餬其口;尽楚国之足,以实子室。③盖所夷预矣,几何而不怒予亡罪 ,使子业弗售一人利也。嗟乎!予又安能干楚国之宪,以副子之欲哉!”

   遂舍薪而趋,曰:“巷之人将刖我矣!”

 

   徐渭总评:晏子踊贵之说,得此而大畅。

   袁中郎评:观此,知仲子天理烂熟,随处发见,真仁人君子之用心也。孟子矢人函人之论,又何殊乎!若徒以幻肠痴想目之,何足以知仲子!

 

①    徐评:发端自奇。

②    徐评:仁人之言。

③    谱本“旧评”云:幻肠痴想,种种绝倒。

 

   ㈠谱本、秘册、録天本为“亡踊若擅”,扫叶、尹本为“亡若踊擅”,据上下文义审之,从扫叶、尹本。

   ㈡谱本为“尔”,他本皆为“而”,从谱本。

 

   注释:

(1)巷之人:同巷的人,邻里。《韩非子·说林上》:“问其巷人而不知也,吏因囚之。”陈奇猷集释:“问其巷人,犹言问其同巷之人为谁。”

(2)薪于野:在野外打柴。薪,打柴。

(3) 耦负于途:耦,同偶,两人一起。两人一同担着柴走在路上。

(4) 罢:罷pí,同疲,疲劳。

(5) 坟然者:谱本“旧释”云:“坟,土高大也”。高土堆的地方。

(6) 假力:假,暂且,权宜。《晋书·宣帝纪》:“宜假绝内务,以救时急。”假力,暂时歇息一下。

(7)  弛荷:弛,放下;荷,负荷。把柴担放在地上。

(8)  趾畿:畿,门限,门槛。趾畿,抬脚进门。

(9) 睹县踊:县,同悬。踊,古代受刖(yuè)刑者所穿的一种假脚。刖,古代把人脚砍掉的酷刑。

(10 屦而业:以织屦为职业。

(11 指稠而报浅:指,依靠;稠,多。报,报酬,收入。意即,依靠织屦为生的人太多,而收入很少。

(12)亡若踊擅而报足:不如擅长做假脚的职业收入丰足。

(13)餬口:谱本注“寄食为餬”。意即完全可以维持生活。

(14)殆夫:殆,危险,可怕。意即,这个职业多么可怕啊!

(15)咎繇:一作皋陶,舜之臣子,掌管刑狱,相传“明五刑,弼五教”。

(16)首踵:指头与脚。

(17)尸虐主:尸,谱本注“主也,《诗》:谁其尸之。”意即为暴虐的君主主事服务。

(18)汤武:商汤与周武王的并称。《易·革》:“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19)鬻熊:谱本“旧释”云:“鬻,为楚之始祖,言楚不血食。”

(20)夷预:大抵同夷与、夷犹。意即犹豫,迟疑不前。

(21)干楚国之宪:干,干犯,冲犯。宪,法令。冲犯楚国的法令。

(22)副:同符,符合。

(23)趋:快走。

 

  译文:

  於陵子在野外打柴,遇到一个同巷的人,也在打柴。两人一起背着柴捆往回走,於陵子觉得走累了,想休息一下。

  巷之人说:“你看前面高大的土坡,就是我住的地方,请先生到我家坐坐休息一下吧。”

  於陵子说:“好吧。”

  来到巷之人家门口,於陵子放下柴捆,刚抬脚进门,忽然看见墙上悬挂着许多假脚,便停住,问道:“你这里怎么悬挂着这么些犯罪的人使用的东西呢?”

  巷之人说:“假使楚国不废除刑法,我的职业就是让被砍脚的人还能走路。”

  於陵子说:“你怎么能干这种职业呢?同我一样做鞋不好吗?”

  巷之人说:“做鞋为生的人太多了,收入很少。哪如我擅长做假脚,卖的钱多,完全可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

  於陵子说:“你这种职业是多么可怕啊!你违背了咎繇制定刑法的本意,鼓励犯罪,进而让楚国亡国。楚国经历了历代先辈才拥有江汉这片土地,他们不是为了得到全国民众的头和脚才去奋斗的!深入想一想你这职业,它上为暴虐的君主服务,下为掩盖犯人的罪恶。不要忘记,商汤和周武王就是依靠讨伐暴虐无道的夏桀和商纣王而建立的。你这样做的话,楚国的始祖鬻熊终将不能享受祭祀了。实际上你这是夺了鬻熊的祭祀,来养活自己。也是用楚国老百姓的脚来充实你家的财富。看你还有点犹豫不决的神情,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犯罪而你会生气,使你赚不到我这个人的假脚钱了。哎呀,我怎么能满足你赚钱的欲望,就去触犯楚国的法律呢!”

  於陵子于是丢下柴捆,急忙往外跑着喊:“巷之人要砍我的脚了!”

(转自一勺流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