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风范的邹平风俗礼仪——丧俗
受儒家礼制影响,邹平一带过去的丧事非常繁琐。解放前至20世纪70年代初,实行土葬。因丧主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等情况的不同,丧礼时间长短、程序简繁不一,时间一般为l~7天。下面我们旧礼新礼结合说一下。
旧时有所谓“叫魂”的习俗。在老人“病革”(病势垂危)之时,家人要站在屋顶上向北号哭,并呼其称谓,谓之“叫魂”,来源于古礼的“复于屋”。现在此俗已经革除。
人死之后,家人要穿丧服。丧服分等级,按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子女、媳妇服重孝,孙辈次之,以此类推。五服之外的就可以不戴孝了。家人称“孝家”,即丧主。在大门外放上几案,丧主要绕着几案号啕三声,俗谓“指路”,来源于古礼之“复于门”。现在,“指路”的习俗依然存在,但略有变化。死者去世的当晚或第二天晚上(如果当天出丧,则必须在出殡前),由长子手执扁担,捆上点燃的四柱香,踏上高杌或凳面向西南高喊:“爹(娘)啊,上西方大路”三遍,且一声比一声高,喊毕,扔掉扁担,全家跪到死者灵前痛哭致哀。大门外要烧纸、烧“倒头马”,女丧则烧纸牛。
人死后的两天之内,家人相率到庙中哭奠。一天内要去三趟,俗谓“送盘缠”。意思是说死者在赴西天的路上需要花钱,家人焚烧冥钱作为盘缠(路费)。还要在人死之日当天傍晚到土地庙“送浆水”。现在多无庙宇,这些活动多到十字路口去做。
人死后的第二天晚上,家人要相率设筵,哭奠于庙外,俗谓“上路”,犹古礼的“复于社”“复于庙”。现在则多在路口摆几案设筵,且仅在第二天晚上,称“过二日后晌”,届时乡邻、亲友也要来祭拜。
人死后家人要“守灵”。人亡后,子女用温水给亡者洗面净身,梳头或剃头(理发),穿寿衣(俗称“老衣裳”)、戴帽(女性戴首饰、帕巾之类)、穿靴袜。将死者置于房屋中间灵床上,用细麻绳缚住其两脚掌,口中放入一枚拴红线的制钱。随后设香案供祭品,点“长明灯”,头前设一碗未煮熟的小米干饭,筷子直插其上,称为“倒头饭”。晚辈穿白孝服,白布裱鞋(第一位老人去世,只裱前半部分,若第二位老人去世,则要全裱)。当晚通宵守灵,不断香火,随时烧纸。
人死之后,其家人要立即将死讯告知至亲好友,若死者为女性,通知其娘家人则显得尤为重要,俗称“报丧”。报丧者见到对方,要先下跪磕头。接到死讯的亲友一般要带香、纸或点心、水果前来拜祭,俗称“吊丧”。父母亡故,前来吊丧的已出嫁的女儿则须从村头哭号至灵前。男亲友则到死者灵案前祭拜后才跪地痛哭。守灵者见到前来吊丧的亲朋时,要跪拜陪哭。
将死者装入棺材称“入殓”。死者去世的当日或次日下午,其子女或娘家人(若死者为出嫁的女性)到全后,以新棉絮蘸酒为死者净面,同时口中念念有词,多为愿死者在阴间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吃有喝等内容,然后用黄表纸盖脸。入殓时,由长子或长孙捧住死者头部,其他子孙抬两侧或脚,平稳地将死者放入棺内。也有请亲朋帮助入殓的,孝家只做象征性帮助。棺内要放上死者生前所爱之物,还要在其手中握元宝、手绢、打狗棒等。上世纪70年代以来实行火化,不再同棺材,但入殓的大多数仪式还象征性地保留着。
过去人死后七日内要作佛事,谓之“修经”,为死者超度灵魂,使亡灵得以往生净土。现在已没有条件做此事了。
出殡时启动灵柩叫做“起灵”。大户人家一般在起灵之前由长者宣读祭文。之前,若死者配偶已亡,则要孝家迎灵,迎接死者先亡配偶的灵位,安灵祭奠。至亲祭奠后起灵,执事者大喝一声:“起灵!”随即有人喊:“大吉大利!”由数名壮汉将棺材抬放在院门外叉架上。灵棺由长子顶瓦,长媳兜罐,次子执幡,外甥执花幡、拄哀杖引路,带孝的送葬人随后,至十字路口,长子摔瓦,接过白幡,哭送至茔地。有的乡镇女孝家就此停步,不上茔地。
安葬多在申时。安葬前由女儿“扫炕”,墓穴内点长明灯,将棺材以绳牵引,小心翼翼送入穴中,并问声:“正当不?”死者长子则回答:“正当!”然后盖顶封坟,长子将幡插在坟头,墓祭,过去谓之“参灵”。孝家哭绕三匝,谓之“圆坟”。然后脱去孝袍,不回头按原路回家。因当地多为一墓双穴,死者配偶健在的,即在空穴内放置卵石一块,上写“石烂人来”,以祈在世者健康长寿。
殡葬后次日黎明时分,死者的子孙穿孝衣登门致谢亲戚、乡亲及助忙人,称为“谢客”。谢客时,先拍其门,待门内有人应声时,高喊“谢客了”,即离开。孝家不能进人家的门。若路遇熟人均要叩头“谢客”。俗说“孝家的不拉盖(膝盖)——不值钱”,指的就是家里有人去世后逢人就要行跪拜礼。现在居住条件多为楼房,以前的谢客礼仪已经非常不方便,但谢意还需要表达,许多人家就事先准备好“谢帖”,上面写上“承蒙吊唁,恕不登门拜谢”之类的话,在亲友前来吊唁时每人给一张,也算是古礼的一种变通式表达。
出殡后要上坟。殡后次日黎明,死者的男女子孙着孝服一同上坟祭奠,绕坟正反各转三圈,并铲土培坟,俗称“圆坟”。在此后的日子里,死者亡21天时要上“三七”坟,35天时要上“五七”坟,100天时要上“百日”坟。死者有几个儿子,上五七坟时则要提前几天,上百日坟时则拖后几天,俗称“长百日、短五七”。但死者亡故时间距春节较近时,“五七坟”“百日坟”均要在节前上完,不能拖到第二年,讲究“不上两年坟”。“五七”坟一般焚烧纸扎的金山、银山、金垛、银垛、童男、童女、冥楼、香伞、车马等冥器。此后每年遇死者去世之日时都要上“祭日”坟。
治丧时间一般为3天,经济状况好的也可以安排5天或7天,通知亲戚或朋友,多为面报,非常正式的情况下,可以发丧帖。丧帖要写明死亡人姓名、死亡的时间、亡者年龄、死亡原因及地点,发丧吊唁或遗体告别或入殓的时间、地点等。写丧帖首先需要确定谁是丧主。一般是长子以孝子名义发丧帖。如果长子先于父母去世,应该由长孙出面办理祖父的丧事。现在也有以治丧委员会名义署名的。有的人家还要印发死者简历,或称生平事迹介绍,是写悼词或墓志的基础。有身份的人需要经有关部门编制审批,发表在报纸上,一般人附在丧帖上即可。一般情况下,丧主要聘请熟悉丧礼程序者前来“执事”,主持办理丧事。小户人家和贫困户之葬礼虽遵此式,但极简陋。
建国后,不断推进葬礼改革,提倡丧事从简,人们开始以花圈代替白幡,以黑纱代替披麻带孝。上世纪60至70年代,出殡前由大队干部主持举行追悼仪式,宣读悼词,为新旧结合的殡葬仪式。各家坟墓一律平除,进行复耕,建立集体公墓。70年代后开始推行火葬,禁止土葬,村民亡故者全部实行火化。过去有家族选择茔地,为老人做寿坟、寿棺等活动,现在多已不存。现在城市化运动进展很快,城镇人口迅速增加,这些人在工作的地方故去,一般不再回原籍按传统丧礼办理后事,而是去殡仪馆,一切都按新形式办了。
(转载自会仙老友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