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风范的邹平风俗礼仪——婚俗
婚姻既是个人大事,更是家族的大事,因为它事关家族繁衍,体现着家族荣辱。旧时婚姻程序比较繁琐,先期要经过聘媒、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届期要经过亲迎、过门、交拜合卺等程序。但这些仪节多依男家礼,要看家境丰啬,地位高低,并不是一成不变。新妇入门三日内要早起,打扫堂厨,拜见舅姑(公婆);有庙的到庙上祭拜,无庙者要去上坟,意思是告诉祖宗家族又添人口了。
民国以后在旧俗基础上又添新礼。结婚前,男女交换订婚物品(戒指类),结婚时,庭设礼案,按新式结婚手续举行迎娶。不用花轿,改用花车,前有西乐或雅乐导引。新夫妇站在礼案前,证婚、主婚、介绍人等站在案后,司仪员照秩序礼单唱节举行。证婚人讲证书,新夫妇及证婚、主婚、介绍人盖章,交换饰物,对向行结婚礼,还要有演说,新夫致词谢来宾,婚礼方成,然后设宴款待宾客(据民国《齐东县志》)。
现在的婚俗则是新旧结合,旧礼有所革除,新礼更添花样。既有旧时陋俗,也有时代新规,但不合礼仪处多有。但既是一方风俗,我们也只好平静地对待,只好新礼旧礼一起说。
男方请一媒人到女方家提出结亲之事,叫“聘媒”,也叫“提亲”。也有女方先请媒人的现象,俗称“倒提媒”。待双方父母同意,亲事初定之后,要再请一媒人称为双媒,沟通双方,议妥诸事,择吉定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有些婚姻是经过媒人牵线搭桥的,但也有男女双方同意后,再请媒人出面与双方家长协商订亲事宜的。
接下来就是“送柬”了,也叫下柬、就亲、定亲等,即举行“换柬”定亲仪式。这是由旧时的“对亲帖”“请庚帖”等演变而来的。所以换柬成了民间公认的订婚契约。柬的式样为三折大红帖,男方请本村知名士绅代笔写好柬帖,上面记有订婚人的姓名、年龄、生辰八字,男方帖上写“敬请金诺”或“恭恳金诺”等,女方帖上写“仰答玉音”或“谨遵钧命”等。用红包袱包聘礼,意寓“包福”,由媒人送往女方。女方写出回帖,附回礼,由媒人带回。此后,男方设酒宴请女方代表、媒人举行定婚仪式。定亲虽是民间约定,却也包含着一经定亲,双方都不可违约之意。从定亲到结婚期间,双方如有红白大事,皆照成亲礼仪登门庆贺或吊唁,逢年过节也要有礼物相送,尤其男方要送女方。解放后,大多是经介绍人到双方交流要求后,双方父母出面认亲,称“订婚”。男方向女方赠送礼物、衣料、现金等聘礼;七十年代后,曾出现部分女青年订婚时索要“三大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为聘礼的现象。目前,订婚的聘礼一般为首饰、现金。九十年代礼金一般在几千元。现在多为10001元,取“万里挑一”之意;有的多达28000元,取意为“两家发”。其他巧立名目,索取礼金的花样还很多。
结婚前要“择吉”,即由男方聘人选定吉日良辰,并将吉日、男女双方年龄、属相、生日时辰、禁忌、迎送女客的属相、上下轿方向等,用红纸写成“年命帖”,由媒人专程送交女方长辈,俗称“送日子”。这是要定下结婚的具体日期。自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人们选择结婚日期常常选五一节、国庆节、新年及腊月里等日子。但近年来,又逐渐恢复了请人“看日子”的习俗,即参照一对新人的生辰八字,选择良辰吉日,提醒禁忌事宜,写为柬帖。
结婚前3日内,男方用食盒给女方送酒、肉、麦、衣料、现金等(皆双数),名曰“催妆”,实际是催促女方准备好结婚事宜。
婚期确定之后,女方的父母要为闺女出嫁置办奁房(主指木制家具)。在闺女出嫁前一天送往男家,送称“送奁房”。旧时,大户人家讲究奁房件多且豪华,一般按“大五色”来置办,即:八仙方桌、罗汉椅子、条几板、条几杌子一对、箱子四顶(两大两小,带箱架子,家境殷实且非常讲究的人家则以箱柜子代替箱架子)、罗汉床或顶子床,与床配套的还有“脚踏子”、“手摁子”。“大五色”奁房一般为富户发送,一般人家只能按“小五色”来置办了。“小五色”即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大小箱子各一顶,是以件来计算的。样式多是一般化的,配套的小件可有可无。“大五色”“小五色”均为大漆描金。而贫苦人家受条件所限,送一顶箱子亦可,给一对杌子或条凳子也行。实在贫穷的人家只能勉强为女儿做几件衣服,买两面镜子、铜盆等物权作陪送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常常有家电、家具、首饰,甚至汽车等。在婚前一天(现在也有为了简化程序,在结婚当天的),女方将陪嫁的床上用品(一般为两铺两盖)、衣物等送至男方新房内,并装入箱(橱、柜),名曰“装箱子”,男家要设宴招待。同日下午贴喜联,张灯结彩,并派人到贺喜者家中送请柬。请柬多用毛笔自右而左竖写,然后放入写有“×××台启”的红纸袋中。
迎亲是结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大多数人家是为了体面,也有人家是为了炫耀。炫耀自己的财富或权势。迎亲的场面因家庭、社会地位、经济条件而异。民国年间至20世纪50年代,一般要租赁花轿或花车迎娶。新郎穿长袍马褂,头戴礼帽,身披红绸,乘轿并以旗、锣、伞、扇开道,雇吹鼓手吹吹打打到女方家中。已经“开脸”、挽了发髻的新娘头戴凤冠,顶蒙头红,下系彩裙,脚穿绣花粉红鞋,由合属相的两少女搀扶上轿。娘家人由兄弟或叔辈(称男送客)、姊妹或年轻女性长辈(称女送客)陪送,侄儿辈或小弟压轿,新娘的兄弟带“随身面”至男方家中。有的人家姑娘出嫁时还讲究脚不粘地,要由叔叔或兄弟背到婚车上。女方家里要事先准备一瓢水,放上一捏米,在女儿上轿以后,轿子抬起或轿车子移动时把水泼到底下,寓意“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现在依然有人家这样做,只不过现在是往轿车底下泼水了。此日,有新郎为“状元郎”、迎亲为“小登科”之说。建国初,迎娶新娘以花轿、马车、洋车为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自行车、拖拉机为主。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有人家用拖拉机、吉普车、面包车迎娶。自2l世纪后,迎亲的车队往往由数辆豪华轿车组成,且轿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有的甚至达二三十辆之多,打头一辆多为白色,取“白头偕老”之意。车队从男方到女方娶亲,讲究不走回头路,所以事先要研究好来去的路线。路上过桥或街要鸣放鞭炮。还有不少地方有娶亲路上“闹媳妇”的习俗,即在娶亲回来的路上停下车,同学好友向新娘要喜糖吃,图个热闹喜庆。新娘除了要准备喜糖外,往往还准备一定数量、包了钱的“红包”来应付取闹的人们。新郎到新娘家迎娶时叫门要掏红包,否则不给开门。
新娘下轿至入洞房称“过门”。将新娘迎至男方家门,大红毡铺地,新娘轿至大门口后,男家关上大门,让新娘在轿内等候过门的时辰,称作“蹲性子”,以让新娘嫁过门后性子绵软,服婆家约束。然后新郎在前,新娘在后,由伴娘搀扶过门。此时,男方的大门楼上压红砖,须“龙递虎压”,即属龙的男子将两块用红纸分别包好的砖坯递到属虎的男子手中,由后者将砖坯压在大门楼上。两块砖坯下各放一双红筷子。在院内举行婚礼,在司仪的号令下,跪拜天地、父母,夫妻对拜后同入洞房,抛撒喜糖、栗子、花生、枣、小火烧等食品。婚礼告成。此时对前来贺喜的亲戚朋友一律设宴招待,以“送客席”最为重视,当菜上到“大件”时,由端盘子的人或厨师向“送客”讨要赏钱。建国后至20世纪末,村人多选择良辰吉日举行结婚典礼。五十年代多在本家院内举行婚礼,典礼程序有:向领袖像致敬、向主婚人致敬、新人互相鞠躬、主婚人讲话,来宾讲话等;“文革”期间及其后期,曾时兴向毛主席像鞠躬、向男方父母鞠躬、向来宾鞠躬等;八十年代,提倡集体婚礼,由村领导讲话、新人代表讲话、家长代表讲话、向来宾致敬等。近年婚礼多请婚庆公司主办,结婚典礼则由专职司仪主持。有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主婚人讲话、介绍人讲话、来宾代表讲话、家长讲话、新人讲话等程序。一般是男方家长出席,近年也有双方家长均出席婚礼的。新人向家长鞠躬、向来宾鞠躬、对拜、喝交杯酒、交换礼物等。婚礼多在酒店举行,同时录像、照相留念。多数婚礼搞得隆重、典雅、喜庆;有些司仪很会煽情,经常有令人感动的场面;也有些失之冗长。典礼后酒宴开始。新郎新娘和新郎的父母要在礼宾的引导下给来宾敬酒,否则视为失礼。“圆饭”“回门”一般在结婚当天进行完毕。
入洞房后,新娘要坐在床席上,面朝喜神所在方位盘腿坐着,不能乱动,俗称“坐时辰”。接着吃由娘家带来的“随身面”,随身面不可煮熟,象征性地吃点。此时,前来凑热闹者频问“生不生”,新娘要大声回答“生”,寓婚后早生贵子的意思。现在的坐时辰虽不那么严格了,但大多还是要象征性地坐一坐。有的人家讲究婚房的床一定是新窗。婚床买来之后要斜放在新房内,不能摆正;有的还要支起一脚,示意谁也不能坐。要等新娘入洞房后方可摆正放平。
邹平过去有在结婚当天晚上“闹房”的习俗。届时无论辈份及年龄大小,都可以取闹,俗曰“新婚三日无大小”。用语言挑逗,以恶作剧让新郎新娘难堪,直到深夜。新人入睡后,有些年轻人还在窗下戏闹,或悄悄偷听,谓之“听房”。现在“闹房”的习俗基本消失。
婚后次日,新娘早起后拜公婆,给公婆扫地、端尿盆、叠被子、掏锅底灰、烧火做饭,以尽主妇之责。婆母事先用红纸包好钱置于笤帚、尿盆、灶下,新人随干活随得喜钱,意谓“新人到家,生财发家”。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由长辈带领到祖茔上坟。然后去新郎外祖母家上坟。此后数日内,新娘由婆家人带领,到本族各家给长辈磕头,俗称“上拜”,受拜者要给以红包,称拜钱。
结婚后第三天,由女方的兄弟到男方家搬新娘,俗称“回门”,旧说是为了“躲瞌睡”。在娘家住的时间规定不一,一般三天,也有六天、八天、九天的。
结婚是人伦之大事,亲戚朋友之间要互相致贺,叫“贺喜”。亲戚之间贺喜,过去称“送盒子”。前去“送盒子”的人叫“盒子客”,读音huodekei,之所以叫送盒子,是因为过去的确要拿“盒子”盛礼物的,如被面、绸缎等,现在则主要是送现金了。朋友乡亲之间将贺喜送礼称“随份子”,是婚俗的一个伴生物,自古就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喜幛(用作被面的布或绸缎)为主;七十年代以喜幛、被面、炊具、茶具为主;
(转载自会仙老友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