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山东省(邹平)乡村建设运动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乡村建设运动中最有影响的组织之一。1931年创办于山东邹平,创始人梁漱溟。该院在邹平设“实验县”,后又增设菏泽、济宁实验县,具体实践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认为,“中国建设必走乡村建设之路,必走振兴农业以引发工业之路”。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分3部分:(1)乡村建设研究部,由梁漱溟任主任,该部招收大学或大专毕业生,训练两年后分配到实验县任科长或辅导员;(2)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陈亚山任主任,负责训练乡村服务工作人员;(3)乡村建设实验区,负责管理县政。具体措施是建立以“乡农学校”为核心的“行政教育合一”的乡村基层组织,普遍推行“新乡约”。在经济上试图建立社会化的新经济结构,实行“合作经济”,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目的在于从社会的最基层入手,建立一个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吸收西方文化长处的新的社会组织,从而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院务组织有:教务处、庶农处、图书馆、乡村书店、招待所、农场、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庄仓合作社、卫生院、凿井队。其中农场和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十分活跃。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撤离山东并停办。 


一、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盛衰 


1928年,梁漱溟等人在广州提出“乡治” 的主张,后离粤北上,考察全国乡村教育。 
1929年1月,在北京创办《村治月刊》。同年冬,在河南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支持下,于辉县北泉创建河南村治学院。1930年10月,韩复榘调任山东省政府主席,村治学院因蒋、冯、阎大战而停办。同年12月,韩复榘召集河南村治学院原班人马到山东商议重举其事,改“村治”为“乡村建设”,定名为“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1931年3月,山东省政务会议研究通过研究院组织大纲及学则课程,并委任梁耀祖(字仲华)、孙则让(字廉泉)为研究员正副院长,并于济南成立筹备处。 
根据研究院组织大纲,邹平地理位置、幅员大小、经济文化等情况都较适中,乃化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区,并委任梁秉琨为邹平县县长及试验区主任。叠经三个月的筹备,研究院于1931年6月16日建立。院址设在邹平县城东门外,利用旧盐店房舍,新建礼堂及部分教室,房屋达百余间。县城东关的天齐庙为研究部,教会医院的旧址作为研究员农场使用。 
研究员行政设置,设院长、副院长,由省政府直接任命。院长以下设乡村建设研究部、乡村服务人员培训部、乡村建设实验县区等三个机构。 
乡村建设研究部设主任1人,由梁漱溟担任。主要职责为“研究乡村建设理论、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培训乡村建设高级干部。在部以下设班级。 
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设住人1人,由陈亚三担任。主要职责为“培训乡村建设基层人员”。部以下设服务指导、实验、教材编审、旬刊编审、书记等五系。系以下设班级。 
乡村建设实验县区初始设主任1人,由实验县长梁秉琨担任。1933年12月,国民政府第二届内政会议制定乡村建设试验区县政建设条例。1933年春,研究院划邹平菏泽两县为试验区。1935年又划鲁西济宁等14个县市为县政建设实验县区。省政府任命研究院副院长王绍常为试验区主任,统辖各实验县。实验县设县长1人,由研究院推举,省政府任命,受省政府和研究院指导监督。 
研究院另外设有总务处、农场、医院、社会调查部、乡村服务指导处、图书馆、山东省第一乡村建设师范学校等。 
乡村建设研究部招生对象主要为本省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考试合格录取,由院方提供宿舍,同时酌收少量外省自费生附学。学习期限两年,自第二届改为一年。学习结业后,部分成绩优异者留院工作,大部分回本省各县,从事乡村建设工作。研究院前后招生三届,共收本省研究生66人,外省学生十几人。学习内容:必修课有国民党党义、社会进化史、乡村建设理论、军事训练等;选修课有农村经济、农业改良、产业合作、乡村自制、乡村教育、乡村自卫等。 
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招生为本省乡村中25-35岁的具有初中我文化程度者,经考试合格录取。同时酌收外省自费生附学。学制一年,第四届改为一年和二年两种,分别招收初中文化程度者和高中及师范毕业生。前后共招生四届,共收本省学生1230余人 外省学生200余人。学习内容主要为:国民党党义研究、精神陶炼、村民自卫常识及技能训练、乡村经济诸问题研究、乡村政治诸问题研究等。 
研究院实行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倡“教、学、做合一”。各部学生毕业前后,均安排1-3个月的下乡实习。按所学科目内容,由指导教师指导参加实践活动及生产劳动,记录实习成绩,在农场直接参加田间作物管理,掌握作物生长特性及改良措施。在乡间参加打井、植树造林,参与组织合作社、村学、乡学等,掌握从事乡建工作之能力。 
学生学习期间,社会调查部组织训练部学生进行社会调查。1932年1月至1935年6月,先后共组织6次内容包括农村经济、教育、医药疾病、人口、治安等,编写了《邹平概况调查》、《邹平实验县户口调查报告》等材料。 
学生结业回县后,研究院乡村服务指导处通过专职导师巡回指导、发函通知、《乡村建设杂志》刊载报道等形式,指导乡建工作等业务,交流推广经验,掌握全省各县乡建工作开展情况。 
研究院于每年秋后征集各种优质农产品,举办展览会,展出新良种及新技术。共举办了三次农产品展览会。 
1931年11月5日至8日,第一次农产品展览会在研究院内举行,共展出田艺、家庭工业、农具畜产等展品2800余种,参观人士达46060人之多;第二次展览会于1932年10月25日至27日在研究院举办,展品征集范围扩大到旧济南道属26县及河南省部分地区,展品达6000余种,参观人数达57284人;第三次展览会在在1933年秋后举办,内容不详,代考。 
1935年8月,“何梅协定”(注:1935年5月,已通过1933年签订的《塘沽停战协定》将其侵略势力渗透到华北的日本帝国主义,又向中国政府提出对华北统治权的无理要求。国民党当局在日本的淫威面前又一次屈服。 
1935年5月29日,华北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日方代表开始秘密谈判。1935年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提出备忘录(日文为“觉书”),限三日答复。何应钦经与日方秘密会商后,于7月6日正式复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对“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接受日方要求。何梅往来的备忘录和复函被称为《何梅协定》。)的消息激怒了邹平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的学生,他们在校长张宗麟的支持下,组织读书会,出刊壁报、排演文艺节目,积极宣传抗日救亡和共产党抗日主张。“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后,乡师学生组织游行示威,声援北京学生的爱国斗争,举行罢课,印刷传单,张贴标语,集会演讲,并致电南京政府,要求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研究院和试验县政府为之恐慌,随派便衣跟踪,派警备大队监视威胁。1936年4月,威逼张宗麟辞职,派军警将张宗麟押送出县,并将简易师范并入第一乡村建设示范学校,校址迁入研究院内,改由国民党山东省政府高级政治顾问梁漱溟兼任校长。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建立后,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1931年10月至1934年,到访参观考察的有国内外71个单位的130余名人士。其中有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委员会主任陈立夫,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长马寅初,国民党高级将领张治中、冯玉祥,荷兰大学文学研究院文学博士袁鸿寿,英国合作专家石特兰,丹麦教育家马烈克、安迪生、贝尔斯莱夫,美国教育考察团团长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霍金博士等。 
1932年2月,各地从事乡村工作团体和个人,在国民党中央政府内政会议上提出建立“乡村建设协进会”,并定于翌年7月在邹平县召开成立大会。 
1933年7月14日至16日,在(邹平)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乡村工作讨论会。国内的35个机关团体的65名代表参加,梁漱溟任大会主席团主席。会议期间,交流了各地乡村工作情况及经验,参观了研究院及附近村庄的工作并成立了“全国乡村建设学会”。 
1937年12月23日,日军侵渡黄河,邹平旋即沦陷,研究院人员部分回家,大部仓皇撤职鲁西南,后又经河南转至四川,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宣告结束。 


二、乡村建设实验的典范 


山东省乡村建设研究院建立以后,随即开始进行乡村建设实验。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3月至1933年7月为第一阶段,称乡村建设实验县区时期,为乡村建设实验初级阶段。1933年7月之后为第二阶段称县政建设实验县时期,按照乡村建设理论及试验计划进行改良实验。 
1933年7月,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第二届内政会议研究通过的县政建设试验区办法,邹平县首先实行县政改革,主要内容为机构改革、会议制度、区划变更、政教合一等。 
县政府机构实行裁局降格设科,“统一事权,提高行政效率”。第一科掌民政,第二课掌省财政,第三科掌县地方财政,第四科掌建设,第五科掌教育。保留公安局,裁民团大队部,设民团干部训练所及政务警察队。法院改为承审制。县政府各科合署办公,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推行会议制度。实验县政府议决地方预算、增减税率、募集公债、处理县公产、经营管理县公共事业等事项,召开县政会议和县地方会议。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通过县公报公布于众。 
实验县将邹平县原7区157个乡镇一律撤销,县以下地方自治组织定为乡、村、闾、邻四级。全县划为14个乡,除城区四关为首善乡外,其它13乡乡名均以序数排列,并在乡驻地设立“政教合一”的“乡学”,既乡教育机关和乡行政机关的复合。各村设村学,实行“以教统政”,纳政治于教育之中。乡学、村学由学董、学长、教员、学众等四种人组成。学董会为乡学、村学的领导机构。县政府委任地方上有势力的上层士绅为乡理事,主持全乡及乡学的一切行政事务。 
乡学,设乡队。由乡理事推选得力之人,经训练后担任乡队正副队长,负责训练全乡壮丁,组织乡村自卫。村学,设村组长一人,户籍员一人,合作社社长一人,合作干事一人。 
乡村建设实验是通过乡村教育开始的,乡村教育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11月至1933年7月,为乡农学校试办阶段。1933年7月后,改办乡学、村学阶段。 
1931年11月,训练部主任及各班主任带领学生,分赴各乡创办乡农学校。历经3个多月,全县共办乡农学校91处,其中高级部16处,普通部75处,学生3996人,平均年龄25岁,农民占98﹪。两部均以三个月为一期,学习时间多安排于农闲的冬季。课堂内容为国民党党义、精神陶炼、自卫、农业问题等。高级部另有国学、史地等,普通部主要学识字,如普及教材《乡农的书》。精神陶炼定有统一的课本,其他均有教员根据当地情况自选自编讲义。 
乡农学校与村庄初级小学并行,属成人教育,学习之余,提倡男人打拳,女人放足。有的乡农学校设女子部,提倡男女平等受教育,开展卫生扫除、戒私斗、戒染毒等。 除正规的乡农学校外,还试办乡农夜校,主要教男女老幼村民识字。 
1933年7月,县政建设实验县按实验规划在每乡建立一处乡学,各村庄建村学。 
乡学设升学预备部与职业训练部,。升学预备部相当于高级小学。全县14处乡学共设预备部17个班。课程除教育部颁发的外,增加乡村建设大意、合作簿记等。职业训练部学习内容因各地生产需要而设植棉、养蚕、运销等课程。教学方法采用导友制。乡学负责辅导本乡的教育,举办青年义务教育训练班,大凡16岁至30岁青年一律参加训练,乡学没星期组织一次总朝会,全乡学员统一到规定场所进行集合训练。 村学的主要教育对象是成年农民、妇女和儿童,村学中设有男子部、妇女部、儿童部。到935年,全县村学共建74处,有学生6082人。由于教师缺乏,教学采用导师制共学处,即利用学生教大众,用大众教大众,边学边教,学者越多,则教者越多。村学学习分全日制、半日制、时间制、隔日制和周会制多种。 
由于绝大多数农民经济贫困,多数人难以参加学习,1935年,全县法定人口165000人,未受教育者占84.18﹪。 
1933年7月1日,实验县政府在联庄会基础上开始着手建立乡村自卫体系。改组原兵警,成立民团干部训练所,建立干部队及征训队,组织联庄会训练。 
干部队由原民团大队及公安分住所选留人员组成,共39人,负责地方治安。征训队由各乡乡理事选送富裕家庭青年,经民团干部训练所考核录取33人,严格训练4个月,派遣回乡,担任乡队正副队长。 
实验县政府规定,每年冬季为联庄会训练时间。各乡闾选送家庭富裕者,经县录取1200人,分两期到县集中训练,每期两个月。联庄会训练以军事训练为主,同时实施成人教育。训练共进行了四届,训练会员2276人。联庄会员训练毕业后回乡编为乡队,乡队设正副队长,隶属各乡学,受乡理事指挥。每村会员编为一个村组,隶属个村学。全县共编14个乡队,107个村组。县联庄会还没年定期召集乡队长、村组长进行短期训练。1935年后,实行轮流征调联庄会员担任全县警卫任务。 
乡村自卫队一切听命于乡理事、乡队长。据调查,全县14个乡理事均为地方上的士绅豪富,14个乡队长绝大多数出身于富裕之家。自卫队队员也必须是家庭富裕者。《自卫之真谛》中载:“办理自卫之使命,保卫地方,剿除匪共,辅助自治”。实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地方武装。 
1932年,研究院根据县内的自然经济情况,划南部山区1-5乡为林业改进区,划北部6-13乡为棉业改进区,开始进行农业改良。农业改良主要通过两条渠道,一条是通过农产品展览会和农场实验进行表证推广,一条是通过乡学、村学组织各种合作社予以推广。1935年7月,实验县政府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1936年,全县共有美籍运销、蚕业产销、林业生产信用庄仓、信用、购买等六种合作社,307所,入社社员8828户。此外还办过机织合作社和蜂蜜合作社。在棉业、蚕业、畜牧业、林业、水利诸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邹平北部系产棉区,因品种退化产量不高,1932年在棉业改进区推广改良脱力斯美棉,并选种植较好的农户作表证农家。同时组织美棉运销合作社,规定凡要求种植脱力斯美棉者必须先加入合作组织,因此棉田推广面积逐年增加1936年达到42453亩。实验县政府还规定:只有土地能保证口粮的农户,才允许中之美棉,由此极大的限制了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而便利了战地较多的地主富农。1932年9月,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成立。孙镇设总社一处,负责收花、贷款、评级、打包、销售,下设15处村庄,负责种植收运。1934年,全县设4个办事处,孙镇设轧花厂。至1936年,全县美棉运销合作社156处,社员3826人。 
实验县政府进行农业改良的另一个内容是兴修水利。1931年,研究院聘请河北定县李子棠来县指导凿井。1934年8月,颁布《凿井贷款暂行办法》,对要求凿井而款不足者予以无息贷款,但办法规定:必须“取具殷实铺保或乡理事保单方准贷款。”1935年,全县凿井1035眼,其大多数为地主或家庭殷实的富户。1935年,研究院还呈请省政府批准,由邹平、长山两县疏浚杏花沟,历时两个春天,始告竣工,杏花河水患大减,浒山泺退水还田。但这部分退水地有全部为当地的地主富豪所占有,便为了剥削贫苦农民的租佃地。 
在社会改良方面研究院曾与齐鲁大学医学院合作,划邹平为公共卫生实验区。建立邹平县政建设试验卫生院,训练农村卫生员。在各乡建诊疗所,1936年改为卫生所,负责治疗疾病、预防接种、学校卫生和卫生教育。 
研究院还曾进行清乡户口调查。1935年1月,组织了全县户口调查统计。4月,设立户籍行政组织,县设户籍室,乡设户籍处,村设户籍员。1936年4月,进行户籍编订。编订门牌,举办户籍登记,重新编订了邹平县户籍登记簿。这一严密的户口管理措施,对维护国民党统治的社会秩序也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