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和谈中我负疚之一事 

梁漱溟 



         过去和谈之卒于无成,我自觉亦负有一份责任,那便是指民国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十月二十八日之事。三十六年《再生杂志》张君劢先生文中曾以此责怪中共不要和平;而最近香港中共之报纸则又以此说我出卖朋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早曾答应储安平先生在其观察丛书中写一本《八年努力无功录》,把我前后努力于国内团结和平之失败经过叙出。第以无暇执笔,迟迟未就。现在仍然不空,只能将这末后一幕先记出。 




  为要说明这末后一幕,便不能不稍稍追叙其以前之事。为要说出我的失败,先要说出马歇尔的失败。因为当初居间最有力之调人,原是代表国际之马特使,而非国内之所谓第三方面。末后第三方面之居然见重于人,盖一则国大将要开会,两方面皆要争取第三方面;二则美方见恶于中共太深,马歇尔失去了调人作用,而转移到第三方面。三十五年十月间的形势,第三方面真负担着责任,而后在我乃有此负疚之可言。凡此背景必先说明白才行。 

  一、 马歇尔之失败 

  于是就要说到马歇尔。按美方之见恶于中共,乃后来之事(美方悍然助国反共亦后来之事)。马使之来华,原为当时国人所同欢迎,固不须说。特别是在三十四年十二月到三十五年三月初旬那一段,马歇尔、周恩来之间,为了磋商如何停战,磋商整军方案,朝夕接触,彼此感情关系非常好。周之倾服于马,我直接听到,马之倾服于周,我亦间接听到。马之在周眼中开始变得不大好,是从其四月中旬第二度来华以后。我之与马稍有接触,却在六月以后;那恰是他们变得不大好之时。在我们的接触中,发见马氏对中国和平之要求极其诚挚,颇受其感动。所以我曾向周劝说,不止一次。虽则后来我亦承认美国是帝国主义,而马使之所为似不能不决定于其国家立场;乃至我承认马本人亦许犯有严重之过错。但马与蒋截然两事。外间都以为马与蒋合起来压迫中共者,殊不尽然。蒋最初对马很听话,后来则马深为蒋之所苦。周与马,或说共方与美方,感情关系愈来愈坏,到双十节前一日达于最高,其间盖多误会之处。 

  马使极想完成其和平使命,而蒋则一意压迫中共,过分刁难,使和平不得成功。其间不一致之事例极多。例如五月中旬政府军打下四平街,收复长春,马要求停战,蒋即不听。六月七日以后国共谈判,马使居其间,曾与周恩来、俞大维都说好,把恢复交通之协议先签字先实施,藉从事实上增进其两方相互间之信用,俾使第二个问题易得协议。得到了协议,马上就实施,则第三个问题之协议,必更容易。这是马使想要把不相信不相谅之两方,渐渐变得相信相谅之一种办法,甚具苦心。而蒋偏偏不准行,非所有问题都协议了,不准签字。到六月三十日再度休战期满,虽未全部协议,亦差不多,马使亟求签字,而蒋卒不肯签字。七月十四日蒋飞庐山,实为开打。马极不愿其行,而未能劝止。十八日马一上庐山,京中曾传马使上山将接蒋主席还京,见当日新民晚报,即此种消息之一点透露。其后凡九上庐山,不为不辛苦。前所说马深为蒋所苦者,此特其易见之一斑,华盛顿原预备以魏德迈为驻华大使,而马使则举荐司徒雷登以易之。盖因六月间司徒到京与马谈得甚好,与周亦谈得颇洽。所以马特引司徒为助,好帮忙他解决中国政治问题。却不料司徒自北平飞南京就职之前一日,蒋已飞去庐山,专打不谈,久久不归。竟使司徒大使一点都无从施展。这又是马之苦心,为蒋所破坏之一端。像这样看来,马不算很不好,而七七纪念日,延安一篇宣言,却破口大骂美方。——当然马亦包在内。我总以为太过。 

  最使周生气,而我亦因之对美方甚抱不平的一件事,是国方正在打共方,美方不能阻止还则罢了,竟于此时把大批军事剩余物资出卖(与赠送差不多)给国民党政府。这是八月底之事。八月间我为李、闻案大部分耽搁在昆明,没有在南京。二十八日回京,次日周来看我。向我谈他已同意司徒所提议之“五人会”,同时却抗议美方不得以剩余物资卖给政府。他说看情形,可望延缓。乃不料隔一天,九月一日周飞上海,在降落机场上遇着齐兰将军给他出卖物资来签字的代表送行,说是已经签了字。周之到上海,原为不放心此事而来,没料想已经来迟。当时目瞪口呆,真是非常生气。其后他不愿开司徒提议之“五人会”,与此不无关系。本来此时打得正凶,要紧是停战;而“五人会”却只谈政治问题,不涉及军事。共方一向主张无条件停战,而蒋则必要中共接受他的五个条件才停战。所以周问司徒与马:“五人会”之政治问题谈好了,是否五条件即可不提?司徒与马皆答,怕蒋还是要提。周即说“五人会”明明是无用,不如开“三人会”——三人会是军事性的,是早有而久不开的。此时共方要开“三人会”,不要开“五人会”;国方则只说开“五人会”,不说开 “三人会”。马帅乃折衷两会同时开。共方同意了,蒋无词拒绝,却迟迟不说哪天开。周在上海屡派王炳南致意马、司,说他等候开会;马、司亦一再敦促蒋。等到蒋答应开会了,马、司正准备发通知。通知未发出,而蒋又变卦。这是因九月下旬国军大举进攻张家口,周于月杪从上海送紧急备忘录请马使转政府停止进攻。否则即认为和平全面破裂,一切责任应由国方负之。十月一日蒋收阅备忘录大怒,随于二日发表两点声明,一关系国府委员名额问题,一关系驻军地点问题。必要共方同意解决了,乃可停止进攻。嘱马使速转给周。马收到后,立即通电话于蒋,要去见他。盖其意仍愿邀周入京开会,而不愿以此转周,拟原件退回蒋。蒋亦预知其意,特避不见面。二日未得见,三日未得见,四日仍未得见。当然马不便稽留此文件,只有转周了。五日蒋、马才见面。马要求停攻张家口,蒋不允。六日清晨马、司二人偕见蒋,再力争停攻张家口,陈诚等亦同在座。自晨至午,相持不决。据马本人事后向我说,那是他有生以来,未曾有过的费力气之大争执。过午乃出蒋邸,只得了停攻十天之结果。十天内要把那两点商量好,才可真停战不打。马、司出来,赶紧办文送上海通知周。七日周收阅,亦大怒起来。即刻复文拒绝,并说马阴助国方,无意和平。八日马收阅复文,又惊讶,又气恼。据当日与马会见之董必武、王炳南两位晚间来看我叙说之情形,马直是气得不得了,两手颤抖,顿足大吼不已。次日(九日)一早,他自己便跑去上海寻周见面。 

        原来周在上海已略闻蒋二日提出之两点,马拟予退回而未果之事。所以他只嘱王炳南见马,口头表示共方不能同意那两点,未用书面正式声明。但周所要之无条件停战,马在蒋方,却根本无法替他做到。替他向蒋索讨十天休战,已费了大气力。在马以为十天内,不难将那两点谈妥,自然就可永久停战;虽不足满周之意,究竟亦算寻得一点办法。然周却不是如此想。周意:那两点根本不能谈的,你却限我十天谈妥它?岂非助蒋压逼我?同时,周恰又收得前方战报,共方在怀来地方大挫进攻张家口之国军。休战十日便予国军一喘息机会,而 


         大不利于共方。他认为十天休战必蒋之自愿,初不知为马、司力争而得。所以就理直气壮地拒绝了。马得覆,亦出他意料之外:怎么我出力替你讨来十天休战,你还不要?我好意帮你忙,怎么倒说我帮助他?——彼此互不谅解,各自大怒不止。 

  误会尚不止此。八日马得周覆后,即同司徒有一联合声明发表。其中叙说到休战十天,在十天内要谈(to discuss)那两点。但前一日(七日)周所收得之文件内,在此处却是to carry out字样,而非to discuss。周看了声明之文字与给他的原文不符,正在生气。他认为马对他用较硬性的字,不该向外发表却换了较松活的宇。似是有意显示周之拒绝不近情。所以九日一早,马使独自一人秘密飞沪寻周见面。本是来质问周。而一见面,周却迎头先质问马:为何向外声明用字不同?马说:to carry out就是to discuss,并无不同。周说,你去问问任何通英文的人,谁可以承认这两个字义之相同?两人各怀气愤,大吵不已,情绪极坏。末后马说:我早对你说过,如果你们不相信我,你可明说,我马上就回国。今天从你的谈话中,我已经证知你们是不相信我了。周闻言,感觉到情形严重,乃云:我今天只是论你的文件,并不是论你的全部工作。临分手时,语言上虽归于缓和,感情上却伤透了。马帅当日下午悒悒返京,外间鲜有知其事者。 

  我何以能知道这些呢?因周氏滞沪久不回南京,京沪文件一往一返,首尾辄须三天工夫。不独耗时费事,且隔阂误会,大局前途可危。我屡次商请董必武先生促周回来。最后我愿自己赴沪劝驾。七日以此意告知司徒大使。司徒极赞成,并愿派傅泾波陪我去,派飞机送我去。八日晚,董、王二位以马使得周覆气急颤抖之事告我,我说这都是京沪两地分隔的不好,我决于明日赴沪迎周。董亦十分赞成。九日一早我访司徒,约傅同行。他们却推说午后起程。午后马由沪返京,他们才以马访周之事告我。我表示我还是要去。他们不预备再派傅同往。却盼我能劝周及第三方面同人来京。如其能来,必立派傅率飞机迎接。次日双十节我一人乘火车赴沪,晤周,周以其事告我也。 

  二、第三方面负起调停责任 

  上面我叙述这些,以见马帅司徒到此时无法再负调人之任;亦以见许多事败坏于粗心与多疑之中。整个大局之恶化,乃是许多小事积成,愈来愈变得恶化了;非自始即然也。 

  以下再说国大开会问题。 

  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宪,为政治协商五大事项之一,名为国民大会,实则仍不外一党派间之会。盖因国民党坚持其战前选举之有效,所以国大代表名额由各党派协商瓜分,并不取决于民选。既不尊重选民意志,则各党派义当互相尊重。依照协议,召开原是由各党共同召开,即由改组后之联合政府召开之,非任何一党所能独自办理。乃国民党不顾协议,一再独自决定开会日期而布告之。十一月十二日之会期,就是这样的一个会期。在国民党自愿其发号施令之有效,深盼各方如期参加。在各方则因会期究非大问题;大问题且争不胜争,小问题可牵就亦即牵就。除中共有书面抗议外,民盟只口头抗议,其余无人说话。临到双十节,转瞬即将开会,各方俱未交出国大代麦名单,参加不参加之可能均有。在国方,生怕大家不来。大家不来,则他在政治上即是大失败,对内对外都将站不住。在共方则生怕各方去参加,把他落下,形成其政治上之孤立,亦是一大失败。由于这种情势,国共以外之第三方面乃举足轻重,而为两方所亟欲争取。 

        于是调人之任,不期而由国际之马歇尔转移到国内之第三方面。所谓第三方面包含民盟、青年党、社会贤达。社会贤达是散的,青年党太小,主要当然是民盟。而民盟秘书长适由我任之。我看到此形势之转移,即起而迎接此责任。 

  先是我因见国方之亟欲共方同意参加国大,共方则亟欲国方同意立即停战。曾拟在双十国庆日,把停战令与国大召集令,同时颁布。先关闭不和之门,其余争执随后协商解决,周 


        以其事太险,不表同意。而局面变化太快,事实上亦已来不及。双十后一日,我在上海只商妥第三方面同人陪周还京,由我通知美方派机迎接。岂料这天下午国军便攻入张家口。并且国方一高兴,同时宣布了国大如期召开。我从上海搭夜车回京,还一点不晓得。天明下车看报,局面全变。知事无可为,即不去通知美方。晚饭时,美大使馆电话来问我回京否?我答早晨即已回来。问:何不来谈?我答:今无可谈。又强邀不已;且云马歇尔、董必武皆在相候(按:是日为饶伯森回国,行赠勋礼,故马董皆在)。饭后去美使馆,我告司徒说,以前好比一病人临危,尚可勉为施救;今则已经断气,谁还有办法?他们皆不甚相信。 

  次日(十三)司徒又专诚约谈,向我讨寻办法。如是者频有接触。我始而皆以无办法答之。后来我提出两原则: 

  一、美方已失调人作用;今后调人只可由国内第三方面担任。此点在美方及国方均应了解。 

  二、第三方面虽出头,而美方仍须配合尽力。我们彼此保持联络,随时洽商,共同进行,遇事要对国方说话者,即由马司去说;要对共方说话者,即由民盟去说。 

  司徒、马帅对此完全同意。只是尚待有具体办法及机会以求实现此原则。 

  此时国方军事上全胜之余,不想旁的,只想政治上得各方来参加国大,参加政府,以凑成其统一。所以派雷震、吴铁城、邵力子等再三奔走上海,劝请周恩来及第三方面共同入京商谈。第三方面同人自不忍见大局破裂,而协力劝周,周在各方敦迫之下,只有耐心勉为最后之一谈。遂有十月二十一日大家相偕入京之事。 

  就在大家来京这天,而蒋主席却走开了。——他去台湾游览。由孙科宴请全体同人(政府八代表在内),表示欢迎。我在席间起立发言,大意如下: 

  大家不要因周返京而乐观。据我看周先生此来,具有决心,勿宁是撤回延安之一步骤;前途正是可怕得很。回顾过去十个月,在座诸公均曾为和平努力,而还是有大规模内战惨剧在演,证明努力是失败。分析失败原因,盖唯国共两方具有力量,而此外则没有。大局为此矛盾之两大力量所支配,其他的人皆莫如之何。为保证今后努力免于失败,必须在矛盾之两力以外,有一奠立和平之力量出来。——此即指两党以外,藉广大社会为后盾之第三方面。虽然两党言和过去亦有马特使居间作调人,但他被动多于主动。亦许他是外国人,无法多用力。而国内第三方面对于同室之斗,过去亦一般地是被动,则不应该。从今天起,第三方面必须自觉认识其责任之重大,而团结一致,采取主动,当真负起责任来。同时国共两方亦要自觉其自身在矛盾中,非有超于矛盾之第三力量则和平不可期,而欢迎第三方面出来。全国人更要警觉时局之严重,而以舆论为第三方面作后盾。第三方面除贡献其心思与办法外,于必要时应秉持公正态度,对于任何一方之不爱惜和平者,断然声明其责任,以舆论制裁之。我相信这就是莫大之力量。这种力量本身是和平的;他酷爱和平,而且除了和平他亦不会作旁的。要和平,只有靠他。我希望同人勉励。(当时京沪各报所记载详略不同均可参看。) 

  自此以后,果然调人之任改由第三方面担当。第三方面采取主动,而国共两方则转居于被动。其办法便是第三方面先到梅园新村共方代表所在地,向共方询取其对当前之意见及具体条件。询问明白之后,再约期与政府代表在孙科家聚会,听取国方之意见与条件。两方意见皆弄明白,而后第三方面借交通银行楼上自己开会讨论。讨论出一折衷解决之道,作为第三方面之意见,再到梅园向共方提出商量,听取共方反响如何。共方之意既得,再到孙科家会晤政府代表,以第三方面意见告之,而听取反响。如是两方反响收集后,又在交通银行自己开会讨论。务期有更稳妥之一折衷解决,俾最后提出时,两方皆能接受。如其竟有一方固执不肯接受者,那势将为国人所共弃。第三方面就以参加国大或不参加国大对付之。 

        此时最要紧者,自是第三方面之团结一致。所以我特就第三方面所包含之三方(民盟、青年党、社会贤达),各寻取一要角,设法让张君劢、李璜、胡政之三位拉紧在一起。有他们三位作核心,我再从旁照顾,亦就差不多。三位先生经我一言点醒,无不欣然同意。再就是与马使取得配合,要他随时同我们向一个方向用力。马歇尔对此亦极高兴。他说:我从前所烦闷者,就是你们第三方面没有团结。我为中国谋和平,而从中国国内竟得不到一点帮助力量。现在好了。他并且点明国大开会在迩,这正是你们表现力量的机会。 




  三、 我的失败 

  我从二十八年发起统一建国同志会,三十年改组民主同盟以来,一心要把国共以外者联结为一力量,以推动国共合作建国。到得此时算是机会最好。乃不料竟然失败在我自己手里,辜负了自家多年心愿。我说负疚,是对国家大局负疚,是对自己负疚,却并非单对不起任何一方朋友。 

  怎样失败的呢? 

  正在我们奔走两方,进行和谈之际,二十五日忽传国军在东北攻下共方之安东。本来你攻下他的张家口,共方已经不肯和谈。好不容易,劝请得来谈了,你又攻下他的安东;试问这是何意?大家这才明白,蒋飞台湾,正是避人向其质问。记得当日晚间,我同黄炎培先生及其他几位民盟朋友在梅园,以此讯息告周。周颜色立变,即不肯再谈。经我们再三苦劝。黄先生并提议中共民盟之间作一约定,今后任何一方如有新决定即互相关照通知,以示决不骤然单独行动。周先生始首肯。和谈乃幸未中断。 

  这里要一叙两方之具体条件。在国方,即是十六日政府声明之八点(参看当时报纸,此不全录)。而共方则于十八日声明两点以对之。大体说,国方在政治问题上(如改组政府问题、国大开会问题等),颇有不合于政协之处。故共方即提出一切要依政协为准之一点。再则军事上国方既占优势(特别在关内为然),凡所攻占不肯退出来,更多不合停战协定之处。故共方即提出要恢复一月十三日停战生效时双方军队驻守位置之一点。两方都说要对方同意接受其所声明之点,才行。而彼此之表示,却互不接受。第三方面对此,只有说两方所提均不作算。而另取两种原则作根据,以求问题之解决: 

  一、政府(国方)所作所为(已作或未作)应尽量纳入政协轨道,以示不背信义。——这是第三方面自己必守的立场。 

  二、凡为两方利害所关之各问题(如停战整军及其他等等),则应平情酌理,互相让步。——此原为中间人应取之态度。 

  根据这两大原则,第三方面同人拟出下列三条解决办法: 

  一、双方即日下令全国军队各就现地一律停战。关于停战之执行调处,及恢复交通办法,由军调部及其执行小组,依据军事三人小组已有之协议处理之。双方军队应依军队整编统编方案办理;其驻地分配问题,由三人小组协议定之。 

  二、全国地方政权问题,一律由改组后之国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政协决议和平建国纲领之规定解决之。其有争执之地方,并依军民分治之原则,尽先解决。 

  三、依据政协决议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综合小组,商决政府改组问题,一致参加政府;并商决关于国大问题,一致参加国大。同时,尽速召开宪草审议委员会,完成宪草修正案。 

  这里第一第二两条须稍加说明。在国方声明之八点中,第四点说“华北华中之国军与共军暂驻现地”如何如何。其意即在关内他所攻占各地,不再恢复一月三十日停战时之旧位置了。不过对关内之现状,他虽满足;对关外现状他还不满足。因东北在共军手中之地方还很多。所以只说“华北华中”而非连东北在内。共方主张恢复一月十三日位置(在东北则为恢复六月七日位置),非事实所可能。且按整军方案,此种位置毫无用处,恢复亦无所取。故第一条即是折衷两方,关内关外一律就现地停战。又国方声明之第六点说“关内之地方政权问题由改组后之国民政府委员会解决之”。其意亦是不包东北地方政权问题在内,用意同前。第二条又针对此点,要关内关外一律看待,俾得其平。可以说,第一第二两条均根据后一原则而来;而第三条便是根据了前一原则。 

        第三条办法总算公道,在第三方面向两方提出时,听两方之反响虽皆不满意,亦不过各自强调其要求而已。原无更好办法能使两方皆满意者。唯一缺点是有某些争执未予具体解决,仍留待军事三人小组和政协综合小组去协商。我只怕其不足以息争,所以我主张把某些争执问题,予以具体决定,加进去。例如东北问题,过去疏忽致贻祸根;而其间驻军地点尤为两方之所争。我主张把它确定下来,加入第一条中间。当第三方面同人在交通银行开会时,由于我提议至再,获得大家同意。公推黄炎培、莫德惠及我三个人负责研究后,再提到会上决定。 

  莫先生为东北人,熟悉东北情形。就在我们三人仔细研究之下,认定可以齐齐哈尔、北安、佳木斯三个地方为东北共军驻地。自以为于国共两方心理要求,皆曾照顾到。莫先生又提议,东北铁路沿线地方行政之统一,为履行中苏条约之所关。而当时情形,沿铁路线总计四十一县,有二十县在共方,二十一县在国方。他主张在第二条内加入政府得派县长带警察接收那二十县之政权,以求全线行政之统一。只带警察不带军队,即所以顾全共方。如此,又自以为是大公至正之心了。把我们研究所得提到会上,第三方面同人均认为要得。于是即分别加入第一第二两条中,谁晓得失败即失败在此! 

  假如我们从容一些,沉着一些,制成此折衷方案之后,把国共两方代表邀集一处,征问他们的意见,他们必然各就自己立场,有许多批评指责,反对拒绝的话。尤其在他们彼此争辩中,可以听出许多我们外人不甚留心之点,听后,请两方退席,我们第三方再自己开会把方案重加订正一过。然后拿出来,必较妥当,而不易失败。假如更从容,更沉着,方案经订正后,再一度邀集两方讨论如前,再请两方退席,我们自己再研究订正。然后乃作成最后定案,不再更改;分送两方,请他们接受。此方案之妥当性更高,更不致失败。然而我们竟未能如此。我们匆匆忙忙制造方案,马上送出;轻于一掷,那只有失败了! 

  我们何以不能从容沉着呢?第一是国大眼看要开会,在政府高张声势之下,社会人心焦躁不宁,有迫不及待之势。第二是除我一人外,第三方面同人大多数住家上海,或者有事业有工作在上海。南京皆难久停。二十八日这一天,张君劢先生决定夜车返沪,黄炎培先生亦说次日要走,而青年党同人为了该党在沪开会,亦非走不可。胡政之先生更先一日已去沪。第三是这天清早同人集会于交通银行之前,忽得一消息说,政府对共党决取断然处置;国大制宪行宪合并举行;十月初旬在沪颇与民盟中共洽谈之某院长(孙科),已内定出任副总统。本来二十一日蒋飞台湾,二十五日国军下安东,同人早有政府和谈是骗局之感。至此消息传来,大家心理更动摇了。我处在这种环境中,亦随着众人失去定力(有时我更急躁)。大家都说今天这方案定稿后,即为最后定案,各人签名之后,即行送出,接受不接受,随他们;我们不管了。我亦不曾有何异议。——大约即有异议,亦无人理睬。当下共清缮三份:一份给政府,一份给中共,一份给马特使。政府一份推定张君劢、左舜生、缪云台三位送去。中共一份则推莫德惠、李璜及我三人送去。我奉命而行,对于方案究竟是否妥当,送出的后果如何,似皆未考虑。 

  我同莫、李二位到梅园晤周,以文件交他。声明这是最后之折衷方案,并由我分条加以讲解。第二条刚提说两句,周面色骤异,以手阻我,说:不用再往下讲了!我的心都碎了!怎么国民党压迫我们不算,你们第三方面亦一同压迫我们?今天和平破裂,即先对你们破裂。十年交情从此算完。今天你们就是我的敌人!态度愤激,泪落声嘶。我茫然不知所措,只有两眼望着他。他更诘问我:二十五日晚约好,彼此有所决定,事先互相关照,今何失信?我顿忆前事,自觉理短,更无话可说。在我正不得主意之时,幸莫、李二位提醒,赶紧把文件从各方收回再说。我愁着全体同人签名之件,两三个人岂有权收回?又幸李先生表示青年党方面由他负责。我这才跑出把黄炎培、章伯钧、罗隆基三位均寻来梅园商量。大家齐声说:收回!收回!莫李黄罗四位急急奔向孙科公馆,居然取回了原件。马歇尔那一件,他还没有拆,亦取回。各件均清周过目,说明作废,周先生方才收泪息怒。我亦才如释重负,感谢李幼椿(璜)不已。这富于剧情之一幕,在梅园新村客厅内外都挤满了人,人人都看见了。 

     无疑地这是一大笑话,第三方面朋友糊涂不中用!特别是我糊涂不中用!然而我们非有恶意于共方,却甚显明。究竟那折衷方案有何严重错误,至今我仍不大清楚。因为周先生愤激之余,说话无伦次;而我在惶恐中亦听不清。事后再见面,亦未追问其所以然。不过慢慢把周的话回想一番,似乎问题在这里: 

  一、第一条加入东北共军驻地三点,不算是太要不得。但既规定关外驻地,亦应将关内 


驻地一同规定好,既规定共军驻地,亦应将国军驻地同予规定。而我们则没有。 

  二、第二条加入政府派县长警察接收共方之二十县,于共方大不利。尤其是政府新编有一种保护铁路之交通警察,为戴笠手下忠义救国军所改编,那对于共方较之正式军队还更受不了。而我们却没想到。 

  我真惭愧像我这样人岂配担当国家大事。几天之内,向各方朋友告辞。我便离开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