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会见会谈注意事项
会见是对外交往中最常见的活动。拜访会见重要人士,或是客人会见主人,常称为拜会。会见君主,有时为表示恭敬可用拜见、觐见。职务、身份高的人会见客人,特定情形下可称为接见或召见。现在一般不作上述区分,多称为会见。
会见就其内容来说,有礼节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务性的,或兼而有之。礼节性的会见时间较短,话题较为广泛。政治性会见一般涉及双边关系、国际局势等重大问题;事务性会见则指一般外交交涉、业务商谈等。
会谈是指双方或多方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问题,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也可指洽谈公务或就具体业务进行谈判。一般说来会谈的内容较为正式,政治性或专业性较强。此外,会谈各方的职务通常是对等的。
东道国对来访者(包括外国常驻外交使节到任和离任),从礼节及两国关系上考虑,一般均根据对方身份及来访目的,安排相应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见。来访者及外交使节,亦可根据国家关系和本人身份,以及业务性质,主动提出拜会东道国某些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如是正式访问或工作访问,则应考虑安排相应的会谈。
一、会见座位的安排
会见通常安排在会客室或办公室。宾主各坐一边。某些国家元首会见还有其独特礼仪程序,如双方简短致辞、赠礼、合影等。我国习惯在会客室会见,主宾坐在主人的右边,其他客人按礼宾顺序在主宾一侧就座,主方陪见人在主人一侧就座。也有的会见采用会谈桌形式。
二、会谈座位的安排
双边会谈通常用长方形、椭圆形桌子,宾主相对而坐,以正门为准,主人坐背门一侧,客人面向正门,主谈人居中。我国习惯把译员安排在主谈人右侧,其他人按礼宾顺序左右排列。
小范围的会谈也有不用长桌只设沙发,双方座位按会见座位安排。
三、会见和会谈中的几项具体工作
(一)提出会见要求,应将要求会见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会见什么人、会见的目的告知对方。接见一方应尽早给予回复,约妥时间。如因故不能接见,应婉言解释。
(二)作为接见一方的安排者,应主动将会见(会谈)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具体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对方。作为前往会见一方的安排者,则应主动了解上述情况,并通知有关出席人员。
(三)准确掌握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和双方参加人员的名单,及早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作好必要安排。主人应提前到达。
(四)会见、会谈场所应安排足够的座位。如双方人数较多,厅室面积大,主谈人说话声音低,宜安装扩音器。会谈如用长桌,事先排好座位图,现场放置中外文座位卡。
(五)如有合影,宜安排在宾主握手之后、会见之前,合影后再入座。合影一般主人居中,按礼宾次序,以主人右手为上。第一排人员既要考虑人员身份,也要考虑场地大小,能否都摄入镜头。
(六)客人到达时,主人在门口迎候。可以在大楼正门迎候,也可以在会客厅门口。如果主人不到大楼门口迎候,则应由工作人员在大楼门口迎接,引入会客厅。会见结束时,主人应送至车前或门口握别,目送客人离去。
(七)会见会谈开始后,除陪见人和必要的译员、记录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安排就绪后均应退出。如允许记者采访,也只是在正式谈话开始后逗留几分钟,然后离开。谈话过程中,旁人不要随意进出。
(摘自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