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篇
许凌云
方志的起源很早,《山海经》、《禹贡》两书大约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先后写成的,可以视为我国流传下来的最古老的地方志。《周官》载“小史掌邦国之志”,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周礼·春官》),这是方志之称最早见于文献的记。什么是“志”呢?《周官注说:“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所谓“方志”,也就是各地方的史记。当时,各国分立,便会有记载本国史实的书籍。这种方志的显著特点,即以地区为中心,专门记载某个地区的风俗、民情、物产、疆域、人口、古迹、方言等等。在记载上述各项情况时,又以时代先后叙述其发展变化。这种古地志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文无图,多为地方性质的史传记载,史记与地志杂;一种是文图并茂,即图经、图志。
自秦统一后,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局面出现,国家版图日广,方志也日渐增多。据《隋书·经籍志》载,三国时吴人曾撰《娄地志》。晋人挚虞撰《畿服经》一百七十卷,记载“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南齐陆澄聚一百六十家之说,依其先后远近,撰成《地理书》一百四十九卷(外有录一卷)。这当是在地志发展基础上所完成的近乎集大成的著作,已经具备今日地方志书的形式,可惜都失传了。
晋人方志著作,流传至今的,有常璩的《华阳国志》十二卷。该书记述远古到东晋永和三年(347年)有关巴蜀史事,分十三志,以风土人物为主,叙述政治沿革。
隋大业年间(605—617),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因而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三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这是中国历史上政府编纂全国范围的方志图经的开端,从而推动了全国总地志的编纂。
到了唐代,便出现了总地志的代表作,即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李吉甫(758-814),字弘宪,赵郡(治今河北赵县)人。唐宪宗时曾任中书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所撰《郡县图志》冠以“元和”二字,元和是宪宗年号。据《元和郡县图志序》云,该书所叙“起京兆府,尽陇西道,凡四十七镇,成四十卷。每卷皆图在篇首,冠于叙事之前。”将宪宗元和年间十道所属的府、州、县的历史、疆界、山川、户口、贡赋、古迹诸项情况,一一做了记载。元和八年(813年)书成奏上。宋时,文存图亡,书名也就改称《元和郡县志》了。
《元和郡县志》在魏晋以来的总地志中,不但是被保留下来的最古的一部,而且也是编得最好的一部。《四库全书总目》说它“体例最善,后来虽递相损益,无能出其范围。”对后世地志的编纂,影响至为深远。
宋代地方志的编纂特别发达,编纂形式渐趋规范。据《宋史·艺文志》所录,宋代地志凡百余种,其他书目中著录的也不少。就全国性的总地志来说,北宋有乐史《太平寰宇记》、王存《元丰九域志》及欧阳忞《舆地广记》,南宋有王象之《舆地纪胜》及祝穆《方舆胜览》等。
《太平寰宇记》二百卷,成书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以叙述中国地理为主,附及“四夷”。体例略同《元和郡县志》,而增加了列朝人物和艺文材料等。《四库全书总目》说:“后来方志必列人物、艺文,其体皆始于乐史,盖地理之书至是书而始详,体例亦自是而大变。”说明它对于后世有颇大影响。
《元丰九域志》成书于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以熙宁、元丰间四京、二十三路的行政区划为根据,记述各路的府、州、军、监、县的山川、道里、户口、乡镇等。
至于《舆地广记》等,颇重历史史实、人物,多受《太平寰宇记》影响。《舆地广记》三十八卷,成书于北宋政和年间(1111-1118)。首先叙述历代的政区,接着按元丰年间的四京、二十三路,叙述州、县建置沿革。《舆地纪胜》二百卷,大约成书于宋理宗宝庆末年(1227年)。按照南宋十六路,叙述行政沿革及风俗形胜、景物、古迹、官吏、人物、仙释、碑记、诗等。《方舆胜览》七十卷,宋理宗时成书。记述范围局限于南渡后的境域十七路,以临安府居首。它记载的特点是详于名胜古迹、诗赋序记,而略于建置沿革、疆域道里。
元时官撰《大元大一统志》,凡千余卷,搜罗繁博,惜已失传。此后仿其例编撰的,明有《大明一统志》(九十卷),清有《大清一统志》。《大清一统志》三百四十二卷。初修于乾隆八年(1743年)。第二次重修本(乾隆四十九年成书)五百卷。第三次重修本(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成书)五百六十卷。这次重修始于嘉庆年间,所用材料截止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因此定名为《嘉庆重修一统志》,叙述了京都和二十多个统部。每个统部都绘制图、表,有总叙。每府(或直隶厅、州)之下,分别叙述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官职、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等二十五个方面的情况。内容丰富,体例完善,又精于考订,是研究我国历史地理的重要参考书。
以上是全国性的总志。记载一个地区历史、地理、风土、人物的志书,称为方志。宋代的方志很多,流传至今的有二十余种。例如范成大的《吴郡志》以及乾道、淳祐、咸淳三朝时所撰的《临安志》,都比较著名。宋代不但州府有志,县、军、监有志,甚至连镇及重要居民点也有志。地方志的编修工作遍及全国四方,直至边远的州、县。宋代以后,地方志的数目与日俱增。明清之时,大修志书,公私皆为,门类甚广。
中国的方志著作,渊源流长,浩如烟海,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然而历来目录学家们只是把它收入地理类,认为只不过可用来稽考山川形势和风俗民情而已,不曾引起足够重视。清人章学诚才为方志疾呼,强调它在史学上的作用。章学诚认为:“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州县请立志科议》)说明方志和国史,地位相同,同属于史。只是一纪地方之事,一纪国家之事,范围有别而已。
在某种意义上说,方志比正史等史书还重要。其一,正史等史书是以王朝为中心,大量记录维护剥削制度统治的言行,很少注意到劳动人民的活动,而方志则以社会为中心,有关风俗民情、民生利病,诸如赋税、户口、物产、物价,都加以详细记载,提供了研究历史上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材料。其二,方志材料较一般史书更为丰富。二十四史共有三千余卷,现存地方志便有十万卷。顾颉刚说:“夫以方志保存史料之繁富:纪地理,则有沿革疆域、面积分野;纪政治,则有建置、职官、兵备、大事记;纪经济,则有户口、田赋、关税;纪社会,则有风俗、方言、寺观、祥异;纪文献,则有人物、艺文、金石、古迹。而其材料,又直接取于档册函札碑碣之伦。顾亭林先生所谓采铜于山者,以较正史,则正史显其粗疏;以较报纸,则报纸表其散乱。如此缜密系统之记载,顾无人焉能充分应用之,岂非学术界一大憾事耶!”(《中国地方志综录序》)说明方志史料之丰富,可靠,实是一座未辟的山林。朱士嘉一九三三年编成《中国地方志综录》,著录的志书已有五千八百三十二种,九万三千二百三十七卷。一九五八年商务印书馆出增订第一版,著录志书共七千四百十三种,十万九千一百四十三卷,介绍志书的名称、卷数、纂修人、版本、书藏何处等,以便读者查找。《综录》按行政区域排列;书后有“补遗”和书名索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