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
基督信仰何时进入中国的至今仍是谜团,史学界可以肯定的是,基督信仰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唐朝与元朝虽两次进入几无汉人信教,在改朝换代后,基督信仰也就在中国文化中消失。在明清交替之际,基督信仰再次进入中国,这次,中国化了的天主教使得基督信仰得以扎根于此。
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为了让中国人便于接受基督,决定不去挑战敬天、祭祖、祀孔的传统,他采取宽容政策,认为这些传统不违背教义;他也默许中国男、女信徒分开礼拜。这些在后世被称为“利玛窦规矩”。
在利玛窦将基督中国化后,中国信徒大量增加,到明末清初时,天主教徒已经有20万人。随着信徒的增多,西班牙多明我会、方济各会与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的修士涌入中国。
然而在他们的欧洲母邦,这些修会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本就存在着信仰上的分歧,在教理上各有偏重。但万变不离其一的是,教廷和西方列强向中国派遣传教士,其目的就是要传播福音和归化中国,希望用西方文化来改造中国文化。但耶稣会的的所作所为无疑偏离了这个轨道,譬如比利时当代汉学家钟鸣旦(Nicolas Standaert)认为将这群信徒称为“儒家天主教徒”更为合适。
另一方面,这些修会背后的势力不尽相同,法国当代汉学沙百里(Jean Charbonnier)的一段话更道出了“礼仪之争”背后利益冲突的全观:诸多因素出现在这次著名的“礼仪之争”中……教士会长和由教廷传信部派出的宗座代牧之间的权力之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法国人、意大利人之间,根据他们各自的民族感情及其国家利益而发生的冲突;最后是在同一修会内不同人士之间的冲突。
种种因素叠加后的结果是多明我会的教士黎玉范(Juan Bautista de Morales)在1640年赴天主教的中心——罗马就礼仪问题向教宗罗列了十七个问题,目标直指耶稣会。作为回应,在华的耶稣会士于1642年在杭州召开了会议,讨论礼仪问题,并决定派遣卫匡国(Martino Martini)返回罗马呈诉耶稣会的观点。
对基督教教义的诠释权本是罗马教廷长期以来所独自垄断的宗教权力,也是构成罗马教廷最高宗教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经过文艺复兴的洗礼,罗马教廷对教义解释权遭到质疑以及冲击。面对强势的修会,当时的教廷在权衡了双方的辩护后,并未做出一个明确的裁决,只是要求传教士根据当时当地的客观情况按照自己良心去判断和行事。这反映了当时教廷犹豫不决的态度。
1645年,教宗英诺森十世(Pope Innocent X)发谕,禁止中国教徒敬天、祭祖、祀孔。仅仅过了十年,1656年,教宗亚历山大七世(Pope Alexander VII)便推翻禁令。
1667年,在华的耶稣会、多明我会、方济会会士共23人召开了一场长达40天的会议,讨论在华传教的方针,最后通过的决议之一是遵守1656年教皇的裁定。
然而多明我会对耶稣会的宣教政策一直不满,1669年,多明我会会士再次向教宗克雷芒九世(Pope Clement IX)询问亚历山大七世谕令是否有效,教宗不愿使争论继续,下令两个谕旨同样有效,要依据问题、环境及面临的情况灵活遵守。不料这道谕旨反而让争论继续而且变得日益激烈。
1676年,多明我会闵明我(Domingo Fernández Navarrete)在马德里出版《中国历史、政治、伦理和宗教概观》一书抨击在华耶稣会士的传教方式,罗马的耶稣会总会于是紧急将该书寄至中国,并要求各地的会士传阅并提供驳斥的论据。罗马教廷经过讨论,决定不更改1656年的命令。
1684年是这场礼仪之争最为关键的一年,该年教廷委派外方传教会教士颜珰(Charles Maigrot)出任福建代牧区宗座代牧(福建教区主教),并授权其代表教皇发布通谕。
这位持保守立场的主教于康熙允许天主教公开传教的次年,也就是1693年打破了各修会在华保持的均衡,在他所管辖的福建代牧区内,发布了禁止中国教徒实行中国礼仪的禁令。
这之后,在多明我会与外方会的发起下,欧洲神学界掀起了一场关于中国教徒礼仪的大讨论,这场争论围绕着可否用“天”、“上帝”来翻译天主教中的主宰真神;敬天、祭祖、祀孔的各种仪式是纯世俗性的还是带有宗教性的,有无迷信成分,教徒能否参加等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对于这些与中国教徒平日生活息息相关的争论,中国教徒也试图发生声音。1700年,在耶稣会的请求下,康熙对“敬天、尊孔、祭祖”做了明确解释与答复,希望中国人的习俗得到教廷的尊重和认可。1702年,中国教徒联合署名《上教皇书》再次向教廷表明态度。孰知康熙的表态反而引起了教廷的不满,沙百里指出,“这道皇帝的诏书甚至被误解为世俗当局在一种纯属神学和教会问题中的专断干预。
” 同时在大航海的背景下,殖民主义风潮渐起,欧洲中心论逐渐取得优势。自此没有神学家考虑过中国教徒自身的感受和态度,为了使教会没有任何污垢和缺陷,保持神圣和纯洁,最终,欧洲神学界和教廷都支持了颜珰的立场,至此教廷对中国礼仪问题所持的态度彻底强硬起来。
1704年11月,由枢机主教团组成的委员会通过应该谴责中国祭天及祀孔仪式的决议,并得到教皇克雷芒十一世(Pope Clement XI)的认可,该决议规定:“禁止以‘天或上帝’称天主。禁止礼拜堂里悬挂有‘青天’字样的匾额。禁止基督徒祀孔与祭祖。禁止牌位上有灵魂等字样。”随后,罗马派遣一个使团向中国的传教士以及中国的皇帝传达这一决定。
1706年夏天,康熙接见了主教团代表多罗(Carlo Tommaso)与颜珰。中国学者高喆在《天主教在中国》一书中称这是灾难性的会见。
康熙召见颜珰并命其就天主教与儒教之异撰文阐述。颜珰不通中国文字只能请人代笔陈述,康熙阅览颜文后对其低劣的中文程度大发雷霆,降旨曰:“尔被此地所学浅薄之人蒙骗矣,错将儒教之人视为尔教之人,而在中国异于尔教,或不识尔教之人甚多,怎可斥责为异于尔教?”
一个月后,康熙在热河再次召见颜珰,亲自考核颜珰对儒家经典四书的熟悉程度及儒家与天主教的不同之点究竟何在,颜珰既不识中国文字也无法应对。
康熙对颜珰不通中文却大谈中国礼仪及其文化实践的含义极为震怒,称其"不可理喻",对来自罗马的谕令同样不悦。儒家的祭礼体系长期由王权统摄,对祀孔、祭祖的禁止毫无疑问是触犯到了王权。皈依天主教的中国士大夫们也无法理解这道谕令,他们描写了自己的处境“若遵主教,摘去其匾,皇法甚严,肉身该死;若不去匾,灵魂永死。其事两难,关系甚大”,希望颜珰可以收回成命。
不过,中国教徒的悲泣无法撼动中国皇权与罗马教权的对决。
康熙不仅于1706年对多罗下了逐客令,而且还于同年12月下了一道谕旨,规定在华传教士凡没有领取朝廷允准之传教印票、并不服从中国礼仪的人将一律驱逐出境,即只有赞同利玛窦规矩的传教士才能继续留在中国。多罗针锋相对宣布不服从教宗谕旨者将被处以"绝罚"。1715年,教皇雷芒十一世又颁布《自登基之日》(Ex Illa Die)的教皇通谕,重申必须绝对遵守1704年的禁令,否则将受绝罚,所有传教士必须宣誓服从。他又在1720年派主教嘉乐(Carlo Ambrogio Mezzabarba)作特使来华重申禁令。
尽管嘉乐私下与耶稣会教士商议了一些变通的办法,即将“利玛窦规矩”稍作变通形成的“八项准许”,允许中国信徒依旧可以敬天、祭祖、祀孔。然而在康熙得知教皇谕令的存在后,嘉乐与耶稣会所有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康熙下令禁止天主教在华的传教活动。
1724年,雍正继位后宣布天主教为邪教。另一方面,罗马教会也愈发强硬,1742年,教皇本笃十四世(Pope Benedict XIV)再次发布禁令,1773年,教廷宣布解散耶稣会。这之后,传教士虽然在乾隆朝仍以其所具备的知识获得了皇帝的尊重,但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彻底失败。